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局长信箱
|
网站地图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模式
要闻动态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网上办事
互动交流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互动交流
>
网上咨询
互动交流
在线访谈
常见问题解答
网上咨询
征集调查
联系我们
网上咨询
标题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咨询
发言人帐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3-12-28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为“茶叶生产、加工、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已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否还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回复人名称
bgs
回复时间
2024-01-11
回复内容
您好!《食品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条第4款规定: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加工场所或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遵循一址一证的原则,如果在其他场所开展食品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