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局长信箱 |网站地图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网上咨询
标题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自建网站备案 (新办)办理所需提供的资料
发言人帐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4-04-07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你好老师,我想咨询一下办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自建网站备案 (新办)办理方式是线下提交纸质材料还是网上提交后等待审核结果。办理所需提供的资料和及办理部门的联系方式。
回复人名称 bgs01
回复时间 2024-04-24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21年修正版),“第八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
按照《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新办备案提交的材料,云南省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备案申请表(见附件1)、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仅自建网站的备案主体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或者食品安全管理员身份证明文件、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自建网站请向辖区内市场监管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