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紧急核查处置部分自厄瓜多尔进口的冻南美白虾
7月11日,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和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部分自厄瓜多尔进口冻南美白虾实施紧急处置的要求,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时下发《关于
开展部分自厄瓜多尔进口冻南美白虾实施紧急核查处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迅速开展核查,严格落实责任,消除风险隐患。
要求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加强核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进行全覆盖核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海关部门要做好与各级政府联防联控机制的对接,协调处理退运和销毁中出现的问题。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全省排查,对省内水产品经营企业库存3家厄瓜多尔企业3月12日以后生产的冻虾进行封存、召回等,继续加强口岸边境疫情防控措施,将境外输入风险降到最低。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市场销售水产品监管,确保食品安全,严防新冠病毒传染。以经营标识为厄瓜多尔3家企业进口产品为重点品种开展检查。以经营水产品及其冻品食品集中交易市场、专业冷冻冷藏库房、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为重点排查对象,全面展开排查。市场开办者要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对入场食品经营者履行管理义务,检验并留存食品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并核对入市食品检验合格证明、标签标识及产品来源等,无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购货凭证等合格证明的一律不得入场销售。对检查中发现厄瓜多尔3家企业3月12日以后生产的冻虾,要立即下架、停售、封存,督促经销商配合进口商做好产品召回。
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通知》要求,督促经销商配合进口商做好食品召回,对拒不配合的将依法依规处置。各地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负责组织好召回和无法退运的冻虾的销毁。
目前,全省各级各部门已按照要求全面开展核查处置,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