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药品监管局发布101个中药配方颗粒省级标准
日前,云南省药品监管局发布《关于发布实施<云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一批)的公告》,此次公布的中药配方颗粒省级标准共101个,该批标准自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近年来,省药品监管局高度重视中药配方颗粒发展,早在2018年,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药饮片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精神,开展了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研究工作,截至2020年底我省有4家配方颗粒试点企业投入生产。
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是规范中药配方颗粒发展的重要基础,今年2月,为加快制定符合新的国家技术要求的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省药品监管局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工作组,积极开展调研、座谈,并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了《云南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制定工作程序及申报资料要求》(试行),按照“优先选择市场急需、供应量大且满足临床组方配伍需要的品种”的原则,建立实施“企业申报、专家审评、检验复核、公示、发布”的工作机制,自今年5月起先后组织对170余品种开展了审评工作,在吸纳相关意见的基础上,发布了西洋参等101个中药配方颗粒省级标准。
截至目前,加上国家药品监管局出台的196个国家标准,共计297个品种,云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体系初步建成,基本能够满足我省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和临床使用的标准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