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切实加强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
为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喜庆安康的节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市场秩序稳定。
一是毫不放松做好疫情防控。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继续抓好使用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生产经营单位消毒处理证明或记录抽查,配合加强新冠病毒疫苗生产流通环节监管。加强疫情防控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强化价格巡查监测和预警分析。强化生产、销售、餐饮等环节资质证明查验,用好“云智溯”平台,实行“首站赋码”管理,确保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风险可控。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督促商超、市场等场所开办方严格落实扫码、测温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惩重处节日期间发生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开展节日热销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发布相关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安全饮食。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节令食品、畜禽肉类、蛋类、水产品、时令果蔬为重点品种,以大型商场超市、连锁经营企业、大型食品批发企业、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旅游定点接待单位、农家乐、年夜饭供餐单位、农批(贸)市场等为重点单位,以旅游景区、商业区、车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为重点场所,以网络食品经营等为重点业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食品安全隐患综合治理。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律规定,推进全社会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氛围。
三是维护市场秩序,满足群众节日消费需求。以旅游、交通服务、高端白酒,涉疫地区防疫物资、生活必需品以及其他重要商品价格为重点,加强价格监测和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行为。加强市场促销宣传活动检查,规范节日期间网络促销行为,依法查处仿冒混淆、不正当有奖销售、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酒水饮料、节令商品等为重点,严厉查处假冒、仿冒知名品牌、过度包装、短斤少两等违法行为。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加强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市场监管,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加强广告监管,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医疗美容、教育培训、投资理财等重点领域的虚假违法广告。突出儿童用品、电子电器等重点消费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加强在用强检计量器具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实施计量作弊的违法行为。及时核查处置涉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争议检测结果、虚假检测等事项。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及时高效受理投诉举报和化解消费纠纷。
四是强化特种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监管。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供暖锅炉、供气供暖压力容器和以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等设备为重点,压力管道、人员密集场所电梯、滑雪场客运索道和游乐园大型游乐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围绕涉及人身安全、公共安全、生产安全的重点工业品开展监督抽查,强化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向节日市场。紧盯危险化学品、车载罐体、烟花爆竹等产品,组织开展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五是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强化“两品一械”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企业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