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印发以来,省市场监管局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发展必须抓产业、抓产业必须抓市场主体培育”的鲜明导向,坚持把推动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作为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工作,举全系统之力推动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全省市场主体呈现快速发展态势。截至2022年2月,全省市场主体总数达415.17万户,同比增长12.42%,较2021年底净增4.2万户。
积极实施“优化市场准入”“培育个体工商户”便利举措
省市场监管局积极牵头全力实施“优化市场准入工作”和“培育个体工商户”便利举措: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分类推进改革,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2021年7月1日以来,改革惠及新设市场主体数占比48.52%,接近一半的新设市场主体享受到改革红利;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实现市场主体登记全部23项事项“跨省通办”“全国通办”,全面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开展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平均5.77个工作时以内,企业开办更加便捷;进一步优化简易注销登记,拓展适用范围至所有市场主体,简易注销公示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进一步健全个体工商户培育机制,发挥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培育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积极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全力服务市场主体培育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履行市场监管职责,通过五方面全力服务市场主体培育:发挥登记注册职能,为市场主体提供更便捷高效的准入服务。以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为契机,更大力度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形成依法合规、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市场准入规则,持续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发挥联席会议作用,服务个体工商户发展。抓好政策支持,结合实际不断调整完善政策措施,指导各地完善针对个体工商户的服务体系,着力构建更加普惠、更加易得、更加可及、更加持续的长效机制。深入实施“个转企”工程,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通过建立绿色通道、简化相关手续、减免费用负担、加强金融扶持、强化公共服务,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扫清障碍,逐步优化市场主体结构。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统筹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注重竞争监管效能提升,积极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逐步建立“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协同保护格局,服务我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能力提升。
市场主体持续稳步增长净增数量创历史新高
自《意见》实施以来,云南省市场主体总量持续稳步增长,成效初步显现,截至2021年12月,全省市场主体总数突破410万户,达410.97万户,年增长12.7%,超额完成年增长11%的目标任务。截至2022年2月,全省市场主体总数达415.17万户,同比增长12.42%,较2021年底净增4.2万户。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场主体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实现对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全方位动态监测;将惠企政策申报系统接入开办企业“一窗通”平台,全力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政策措施宣传,扩大政策知晓度、支持度和参与度,让更多市场主体享受到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