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拧紧防疫药械质量“安全阀”
近期,随着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出台,连花清瘟、新冠病毒抗原(核酸)检测试剂等涉疫热门产品在全国范围内成为热门商品,省内一些药店也出现“连花清瘟卖断货”的情况,有的地方出现了坐地起价的现象。
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密切关注,主动作为,及时延伸监督“触角”,结合驻在单位职能特点,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疫情防控“新十条”中相关要求,开展好“疫情防控一线监督在行动”第七轮专项监督检查,紧盯政策落实、责任落实,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维稳市场价格,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纪检监察组提前部署,紧盯疫情防控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第一时间推动省市场监管部门、省药品监管部门履行疫情防控责任。督促驻在单位安排全省各级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处切实加强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力度,同时对全省新冠病毒抗原(核酸)检测试剂库存情况进行摸底,12月1日印发《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的通知》,对新冠病毒抗原(核酸)检测试剂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购进渠道、采购验收及储存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密切关注连花清瘟、小柴胡、藿香正气水等重点防疫相关药品价格,跟踪开展价格监测。
纪检监察组督促省药监局分别对红虹、熊康、植物药业等防疫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一心堂、健之佳、国药器械等经营企业进行提醒谈话。同时要求裕辉企业结合实际购进储备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医用口罩、新冠病毒抗原(核酸)检测试剂等重点防疫药械,确保货源充足并保证质量安全,进一步落实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不得发布虚假广告,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12月2日印发《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一次性使用采用拭子(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组织对省内6家企业再次开展全覆盖检查,排查风险隐患。
纪检监察组将树牢“人民至上”的理念,与驻在单位同向发力,同频共答,优化落实精准防控,切实解决防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督促驻在单位加强防疫类药械及用品市场价格秩序巡查检查工作,召开提醒告诫会,引导相关经营者严格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以及疫情防控政策的规定要求、诚信经营,最大限度减少疫情防控对生产生活的影响,为人民群众带来安心与舒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