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局长信箱 |网站地图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省局
省市场监管局获云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第二名
2019-04-18 11:10  来源: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省市场监管局获云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第二名

20192月,云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对全省16个州、市及40家省级部门和单位,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省市场监管局考核得分91.5分,仅次于省委宣传部92分,与省文明办并列省级部门和单位第二名。

考核组主要结合被考核部门和单位的自查报告、相关佐证材料及省信用平台日常掌握的各项考评指标统计数据进行考核评价。

省市场监管局主要采取“六抓”,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抓工作机制建设。省局按照工作任务分工,建立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等工作制度。二是抓信用目录建设。省局印发了《云南省政府部门市场主体信息归集资源目录》和《云南省政府部门市场主体信息归集数据格式规范》,梳理各部门涉企信息。三是抓涉企信息归集。省局和省发改革委签署了信用信息合作备忘录,定期向信用平台推送市场主体全量信息。四是抓“双公示”信息。省局实时归集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市场主体信息,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进行公示,同时推送至省信用平台。五是抓联合惩戒。在系统内部,依托一体化业务平台,将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信息嵌入业务系统,实现登记各环节限制;在各政府部门之间,省局将市场主体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并公示,并协调相关部门按照《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备忘录》,对经营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进行联合惩戒。省局登记系统2018年共拦截失信被执行人31649人次。六是抓宣传教育。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市场主体年报、3.15活动等契机,积极向各类市场主体宣传履行信用信息公示义务,积累信用。在行政审批环节实行“双告知”。在信用修复环节,制定《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等,多方位向市场主体宣传信用建设。

附件:云南省信用体系建设考核表点击此处下载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