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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教育部调研指导大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
2019-04-18 17:20  来源:大理市场监管公众号  浏览次数: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教育部调研指导

大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

 

4111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教育部联合调研指导组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监管司副司长范学慧带队,到大理州调研指导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并召开座谈会。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副主任、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杨柱,州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高云磊陪同调研。

调研指导组一行先后深入漾濞县平坡完小、漾濞一中初中部、大理市下关一中、大理市明珠幼儿园现场调研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详细了解基层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听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和建议。座谈会上,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副主任、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杨柱汇报了云南省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大理州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高云磊汇报了大理州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州、县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分别对贯彻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

调研指导组对云南省、大理州校园食品安全规范管理(T”管理)、校园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学校和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扎实有效,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制度健全,风险防范管理意识强,工作成效明显。

在下步工作中,调研指导组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抓实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在机构改革推进中,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全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抓实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二是要进一步规范执行食品原辅材料索证索票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制度,肉类食品采购需索取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米、面、油、蛋、奶等校园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由县市教体部门统筹安排,采取统一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供应商。三是要大力推进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大力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积极开展网络厨房改造建设,2019年底实现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覆盖率达70%。四是要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建立和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各项制度,重点抓好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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