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2210290006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2-01-19 16:23 公文范围:公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
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和期满复审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夯实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基础,持续推进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实现“知识产权示范培育州市全覆盖,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县区全覆盖”的强企建设目标。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和期满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
(一) 申报条件
1.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组织等创新主体。
2.研发创新能力强,主要技术、产品和设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申请量和授权量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3.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意识较强,近2年知识产权转化实施率达到50%以上,专利产品和专利技术营业收入占申报主体总营业收入的30%以上。
4.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管理职责、管理制度、管理人员,有能满足知识产权工作需要的经费预算(占研发投入5%以上),具备开展知识产权优势培育所需的组织管理能力。
5.单位经营状况和成长性良好,依法纳税,近2年无行政处罚和失信记录、无知识产权侵权事件、无影响知识产权优势培育的法律纠纷。
(二)申报材料
1.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附件1)。
2.附件材料包括:知识产权优势培育方案、主体资格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明、知识产权权属证明、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专利技术转化实施情况、专利产品推广销售情况、获奖证明,申报前1年知识产权经费投入、财务报表、完税证明等。
3.纸质材料按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附件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电子材料以“单位名称+优势企业申报书”作为文件夹名,内含申报书(word格式)和附件材料(所有附件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档)。
(三)推荐方式
各州市在组织、动员和指导本地创新主体申报的基础上,对申报材料完备性、知识产权数质量准确性、行政处罚失信记录侵权行为真实性进行审核,通过正式公函择优向省局推荐。中央驻滇单位可直接向省局申报。
二、期满复审工作
省市场监管局委托各州市局对培育期满的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进行复审。
(一)复审对象
2019年被省市场监管局确定为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单位(附件2)。
(二)复审内容、材料
1.培育期满拟申请复审的单位,填写《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期满复审申请书》(附件3),总结知识产权优势培育期间的工作成效,重新制定新一轮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作方案。
2.复审材料的纸件按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期满复审申请书、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电子材料以“单位名称+复审申请书”作为文件夹名,内含申请书(word格式)和附件材料(所有附件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档)。
(三)复审方式
各州市可采取会议或实地调研等方式,对申请复审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成效进行评价,对新一轮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作方案进行评估,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复审意见,通过正式公函报省局核验。
三、工作要求
(一)5月30日,各州市将确定推荐的优势企业申报材料、复审材料(纸件各1份)寄送至省局,电子材料以“州市名称+优势企业申报材料”“州市名称+优势企业复审”作为文件夹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为加强对申报工作的指导,请各州市通知申报单位加入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工作群。
附件:1.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
2.2022年期满的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名单
3.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期满复审申请书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8日
(联系人:李顺玺,电话:0871-64566760,邮箱:ynipols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