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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文件
2022年云南省纤维制品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022年云南省纤维制品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云南省纤维检验局组织的2022年云南省纤维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产品范围为:学生服、絮用纤维制品(包括:棉被、梳棉胎)、其他纤维制品(包括: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床单及被套等床上用品),本细则内容包括适用范围、产品分类、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及异议处理等。


2 产品分类

2.1 学生服

以纺织织物为主要材料生产的、学生在学校日常统一穿着的服装及其配饰。

本次抽查产品包括:学生服。

2.2 絮用纤维制品

   以絮用纤维作为填充物、铺垫物的制品。

本次抽查产品包括:棉被、梳棉胎。

2.3其他纤维制品

本次抽查产品包括:床单、被套、儿童及婴幼儿服装。


3 检验依据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 18401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 31701-2015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GB/T 29862 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

GB/T 22854 针织学生服

GB/T 23328 机织学生服

GB/T 31888 中小学生校服

GB/T 31900 机织儿童服装

FZ/T 73018 毛针织品

FZ/T 73045 针织儿童服装

GB/T 31900 机织儿童服装

GB/T 33271 机织婴幼儿服装

GB/T 39508 针织婴幼儿及儿童服装

FZ/T 73025婴幼儿针织服饰

FZ/T 73045针织儿童服装

FZ/T 73053针织羽绒服装

FZ/T 81014 婴幼儿服装

GB/T 22796 床上用品

FZ/T 34003 亚麻床上用品

FZ/T 81005 绗缝制品

FZ/T 62019 工艺绗缝被

FZ/T 62026 手工粗布床单

FZ/T 62027 磨毛面料床单

FZ/T 62028 针织床单

FZ/T 62029 手工粗布被套

FZ/T 62030 磨毛面料被套

FZ/T 62031 针织被套

GB/T 33734 机织婴幼儿床上用品

FZ/T 73025 婴幼儿针织服饰

FZ/T 62037 灯芯绒被套

FZ/T 62038 灯芯绒床单

FZ/T 43007 丝织被面

FZ/T 44004 丝绸床上用品

FZ/T 62042 凉感面料床上用品

GB 1103.1 棉花 第 1 部分:锯齿加工细绒棉

GB 1103.2 棉花 第 2 部分:皮辊加工细绒棉

GB 18383 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

GB/T 35932 梳棉胎

GB/T 2912.1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 1 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 392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 3921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皂洗色牢度

GB/T 3922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

GB/T 57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水色牢度

GB/T 7573 纺织品 水萃取液 pH 值的测定

GB/T 14576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光、汗复合色牢度

GB/T 17592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T 23344 纺织品 4-氨基偶氮苯的测定

GB/T 31702 纺织制品附件锐利性试验方法

GB/T 2910(所有部分)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FZ/T 01026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四组分纤维混合物

FZ/T 01057 (所有部分)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

GB/T 16988 特种动物纤维与绵羊毛混合物含量的测定

FZ/T 01095 纺织品 氨纶产品纤维含量的试验方法

FZ/T 01101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测定 物理法

FZ/T 30003 棉麻混纺产品定量分析方法显微投影法

GB/T 10111 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

相应产品的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4 抽样

4.1 抽样方法、基数和数量

4.1.1 抽样方法

抽样人员由云南省纤维检验局抽样人员组成,通过“双随机”随机确定,抽样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向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出示云南省纤维检验局发布的监督抽查任务文件,抽样人员身份证明。抽样人员应当告知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抽查产品范围、抽样方法等。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待销的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得由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自行抽样。抽取的样品应为同一生产者按照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的市场主导产品(以下简称“同一产品”)。

4.1.2 抽样基数

在生产企业抽样的,抽样基数不得低于 20 件/条/套。在市场销售或使用单位抽样的,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4.1.3 抽样数量

抽样数量见表1。

表1  抽样数量

产品种类

抽样数量

学生服

3件/条/套(其中备样1件/条/套)

棉被

2床(其中备样1床)

棉胎

2床(其中备样1床)

床单

2床(其中备样1床)

被套

2床(其中备样1床)

儿童及婴幼儿服装

2件/套/条(其中备样1件/条/套)

床上用品套装

2套(其中备样1套)

注:如果样品过小,可适当增加抽样数量,但不得超过检验、复验的合理需要。

4.2 抽样文书

4.2.1 抽样单按组织机构要求由抽样人员填写,样品及抽样单内容经受检单位代表(经手人)确认无误后,由抽样人员与受检单位代表(经手人)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

4.2.2 抽样文书应当经抽样人员和被抽样生产者签字。抽样文书确需更正或者补充的,应当由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在更正或者补充处以签名、盖章等方式予以确认。

4.3 样品处置

4.3.1 抽样人员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拆封措施,对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封样,并由受检单位代表签字确认。当场封存样品,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受检单位代表(经手人)签名、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抽样日期及抽样编号。

4.3.2 检验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携带或者寄递至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4.3.3 备用样品先行存放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处,应当予以封存,并加施封存标识。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妥善保管封存的样品,不得隐匿、转移、变卖、损毁。

4.4 抽样注意事项

4.4.1 同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在六个月内对同一生产者按照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进行两次以上监督抽查。

4.4.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抽样人员不得抽样:

(1)待销产品数量不符合专项抽查实施细则要求的;

(2)有充分证据表明拟抽样产品不用于销售,或者只用于出口并且出口合同对产品质量另有约定的;

(3)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试制”、“处理”、“样品”等字样的。

4.4.3 终止抽样的情形:

抽样人员发现被抽样生产者涉嫌存在无证无照等(含”三无”产品)无需检验即可判定违法的情形的,应当终止抽样,立即报告云南省纤维检验局,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4.4.4 抽样人员应对抽样场所、贮存环境、被抽样产品的标识、库存数量、抽样过程等通过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留存证据。

4.5 购样

4.5.1 抽样人员应当购买检验样品。购买检验样品的价格以生产、销售产品的标价为准;没有标价的,以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准。检验结论为合格并且属于无偿提供的样品,云南省纤维检验局在提出异议处理申请期限届满后及时退还。

4.5.2 备用样品由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先行无偿提供。组织复检时,除不以破坏性试验方式进行检验,并且不会对样品质量造成实质性影响的外,由云南省纤维检验局向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支付备用样品费用。

5 检验要求

5.1 检验项目

5.1.1 学生服

学生服检验项目见表2。

表2  学生服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标准

不合格程度分类

A类

B类

1

纤维成分及含量

GB/T 29862及相应产品标准

GB/T 2910、

FZ/T 01057等


2

甲醛含量

GB 18401及相应产品标准

GB/T 2912.1


3

pH值

GB 18401及相应产品标准

GB/T 7573


4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GB 18401及相应产品标准

GB/T 17592


5

耐水色牢度

GB 18401及相应产品标准

GB/T 5713


6

耐摩擦色牢度

GB 18401、GB/T 31888及相应产品标准

GB/T 3920


7

耐汗渍色牢度

GB 18401及相应产品标准

GB/T 3922


8

耐皂洗色牢度

GB/T 31888及相应产品标准

GB/T 3921


9

耐光、汗复合色牢度

GB/T 31888及相应产品标准

GB/T 14576


10

力学指标(顶破强力、断裂强力、胀破强力)

GB/T 31888及相应产品标准

GB/T 3923.1

GB/T 19976

GB/T 7742.1


10

附件的要求

GB 31701及相应产品标准

GB/T 31702

GB 31701中第4.4条


11

标识(使用说明)

GB/T 31888

GB/T 5296.4



5.1.2 棉被

棉被检验项目见表3。

表3  棉被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标准

不合格程度分类

A类

B类

1

面料

纤维含量

GB/T 29862

及相应产品标准

GB/T 2910、

FZ/T 01057等


2

甲醛含量

GB 18401及相应产品标准

GB/T 2912.1


3

pH值

GB 18401及相应产品标准

GB/T 7573


4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GB 18401及相应产品标准

GB/T 17592


5

耐水色牢度

GB 18401及相应产品标准

GB/T 5713


6

耐干摩擦色牢度

GB 18401及相应产品标准

GB/T 3920


7

耐酸汗渍色牢度

GB 18401及相应产品标准

GB/T 3922


8

耐碱汗渍色牢度

GB 18401及相应产品标准

GB/T 3922


9

填充物

纤维含量

GB/T 29862

及相应产品标准

GB/T 2910、

FZ/T 01057等


11

填充原料要求(1~5)

GB 18383

GB 1103.1

GB 1103.2

GB 18383


12

标识(使用说明)

相应产品标准

GB/T 5296.4



5.1.3 梳棉胎

梳棉胎检验项目见表4。

表4  梳棉胎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标准

不合格程度分类

A类

B类

1

马克隆值分档

GB 18383

GB 18383


2

梳棉颜色级

GB/T 35932

GB 1103.1


3

含杂率

GB/T 35932

GB 18383


4

短纤维(≤13mm)含量

GB 18383

GB 18383


5

纤维含量

GB/T 29862

及相应产品标准

GB/T 2910、

FZ/T 01057等


6

填充原料要求(1~5)

GB 18383

GB 1103.1 、GB 1103.2、 GB 18383


7

研磨率

GB/T 35932

GB/T 35932


8

重量偏差率

GB/T 35932

GB/T 35932


9

标识(使用说明)

GB/T 35932

GB/T 5296.4



5.1.4 床单、被套

床单、被套检验项目见表5。

表5 床单、被套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标准

不合格程度分类

A类

B类

1

纤维成分及含量

GB/T 29862

相应产品标准

GB/T 2910、

FZ/T 01057等


2

甲醛含量

GB 18401及相应产品标准

GB/T 2912.1


3

pH值

GB 18401及相应产品标准

GB/T 7573


4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GB 18401及相应产品标准

GB/T 17592


5

耐水色牢度

GB 18401及相应产品标准

GB/T 5713


6

耐干摩擦色牢度

GB 18401及相应产品标准

GB/T 3920


7

耐酸汗渍色牢度

GB 18401及相应产品标准

GB/T 3922


8

耐碱汗渍色牢度

GB 18401及相应产品标准

GB/T 3922


9

标识(使用说明)

GB/T 35932

GB/T 5296.4



5.1.5 儿童及婴幼儿服装

儿童及婴幼儿服装检验项目见表6。

表6  儿童及婴幼儿服装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标准

不合格程度分类

A类

B类

1

纤维成分及含量

GB/T 29862

相应产品标准

GB/T 2910、

FZ/T 01057等


2

甲醛含量

GB 18401及相应产品标准

GB/T 2912.1


3

pH值

GB 18401及相应产品标准

GB/T 7573


4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GB 18401及相应产品标准

GB/T 17592

GB/T 23344


5

耐水色牢度

GB 18401及相应产品标准

GB/T 5713-2013


6

耐酸汗渍色牢度

GB 18401及相应产品标准

GB/T 3922


7

耐碱汗渍色牢度

GB 18401及相应产品标准

GB/T 3922


8

耐干摩擦色牢度

GB 18401及相应产品标准

GB/T 3920


9

耐湿摩擦色牢度

GB 31701及相应产品标准

GB/T 3920


10

耐唾液色牢度

GB 18401及相应产品标准

GB/T 18886


11

重金属

GB 31701及相应产品标准

GB/T 30157


12

邻苯二甲酸酯

GB 31701及相应产品标准

GB/T 20388


13

附件抗拉强力

GB 31701及相应产品标准

GB 31701


14

绳带要求

GB 31701及相应产品标准

GB 31701


15

附件锐利性

GB 31701及相应产品标准

GB/T 31702


16

标识(使用说明)

GB/T 35932

GB/T 5296.4



5.2 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5.2.1 检验人员收到样品后,应当通过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以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论产生影响的情形,并核对样品与抽样文书的记录是否相符。

5.2.2 对于抽样不规范的样品,检验人员应当拒绝接收并书面说明理由,同时报于云南省纤维检验局。

5.2.3 色牢度试验采用单纤维贴衬,白色产品不检测色牢度(耐光、汗复合色牢度除外), 色差大无法满足色牢度检测要求的样品,色牢度仅考核样品沾色。

5.2.4 考虑到样品存在的不均匀性和检验的可靠性,样品中检测出微量其他纤维(未明示)时,如果其他纤维(未明示)的含量≤1%,或样品明示含微量其他纤维而未检出时,该微量其他纤维不计入总量进行判定。

5.2.5 上述项目按照标准中要求满足检验要求的进行检验,无法满足检验要求的项目不予检验,在报告备注中予以说明。

6 判定规则

6.1 经抽样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合格;检验项目中仅有标识项目不合格,判定被抽查产品标识不合格;检验项目中(除标识项目)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产品存在 A 类项目不合格时,判定被抽查产品严重不合格。

6.2 判定注意事项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7 异议处理

7.1 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样过程、样品真实性等有异议的,收到异议处理申请的云南省纤维检验局组织异议处理,并将处理结论书面告知申请人。

7.2 复检

7.2.1 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检验结论书面告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云南省纤维检验局提出书面异议处理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7.2.2 复检样品为备用样品。

7.2.3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对检验结论有异议,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阐明理由的,收到异议处理申请的云南省纤维检验局组织研究。对需要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组织复检。

7.2.4申请人应当自收到云南省纤维检验局复检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办理复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复检。

7.2.5云南省纤维检验局自申请人办理复检手续之日起十日内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复检。

7.2.6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隐匿、转移、变卖、损毁备用样品的,应当终止复检,并以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7.2.7 复检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检验方法、判定规则等对与异议相关的检验项目进行复检,并将复检结论及时报送云南省纤维检验局,由云南省纤维检验局书面告知复检申请人。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7.2.8 复检费用由申请人向复检机构先行支付。复检结论与初检结论一致的,复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与初检结论不一致的,复检费用由云南省纤维检验局承担。


8 附则

8.1 本细则经云南省纤维检验局批准生效,仅用于云南省纤维检验局组织开展的2022年云南省纤维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8.2 本细则由云南省纤维检验局起草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