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2210300058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2-08-16 15:01 公文范围:公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机动车检验
机构授权签字人能力验证复测考核的通知
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机动车检验机构:
根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授权签字人能力验证的通知》(云市监函〔2022〕85号)相关要求,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定于2022年8月21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云南省机动车检验机构授权签字人能力验证复测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参加云南省机动车检验机构授权签字人能力验证初测考核结果为不满意的和按照要求应当参加初测考核而未参加的机动车检验机构授权签字人,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时间
2022年8月21日(星期天)上午9:30-11:00。
三、考核地点
在各州、市分别设立考点组织考核,具体考核地点名单见附件2。
四、考核方式
采用笔试(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核。试卷分为汽车检验(包括汽车摩托车检验兼有类型)、摩托车检验两类。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参加考核。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卡必须用2B铅笔填涂)。
五、考试组织与安排
(一)入场阶段
1.考生应当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开考后迟到超过30分钟不允许进入考场。
2.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做好个人防护,考试全程佩戴口罩参加考试,随时做好手部消毒。在监考员进行身份核查时,考生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考生进入考场前要出示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并接受体温检测,无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要保持1米以上,防止拥挤。
3.考生进入考场后按要求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名,到指定位置就座,并将身份证放置于名字贴处备查。
(二)考试阶段
1.考生只允许携带考试必备的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小刀、橡皮等考试用具。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通讯工具等均不准带入考场,一经发现按零分处理。
2.考生答题前,请在试卷上填写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科目代号,准考证号见名字贴及考场名单,科目代号见试卷,并在身份证号、科目代号下对应填涂数字信息点。
(三)考试结束阶段
1.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中途离场,须等到考试结束试卷、答题卡回收后,按照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指令方能离开考场。离场时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
2.严禁考生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违者按零分处理。
六、考务工作
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认真组织辖区内的机动车检验机构及其授权签字人按要求参加此次能力验证复测考核,并组织好考核现场准备及考务管理工作,有问题及时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及项目承担单位联系。考试监考员操作规程见附件3。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根据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的相关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按照规定程序报备,按防疫要求控制考核场所考核人数,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如发现疫情,应立即向考点所在地社区和疫情防控管理部门报告。
(二)进入考场前所有考生开展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结果,确保体温、健康码、行程码正常方可参加考试。
(三)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至少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四)考生在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自备医用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
(五)考生考试期间如出现发热(体温≥37.3℃)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八、其他工作要求
(一)做好试卷保管工作
项目承担单位和各考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做好试卷印制、寄递、保管、阅卷等环节相应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考务工作人员及涉卷人员要认真履行相关安全、保密职责。
(二)视频会议系统联调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对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考核情况进行检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将于8月19日上午9时,开始进行视频会议系统调试,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及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联调保障,提前进行视频会议系统调试。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可检测处,杨伟勋,13888759694;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马涛,18187106459 ;西南林业大学,杨光敏,13888124600。
附件:1.云南省机动车检验机构授权签字人能力验证复
测考核人员名单
2.云南省机动车检验机构授权签字人能力验证
复测考核各州、市考试地址名单
3.云南省机动车检验机构授权签字人能力验证
复测考核监考员操作规程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