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2310290007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3-02-14 14:32 公文范围:公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
2022年,省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法治云南建设规划(2021—2025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云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全面推进我省市场监管法治建设。荣获“2016-2020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和“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现将省市场监管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依法治省办相关工作方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重点学、反复学,充分发挥中心组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以“关键少数”带动“最大多数”。二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必修课,发放学习资料、开设专题讲座,帮助全体干部职工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坚定法治信仰、强化法治思维、提高法治素养。三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普法工作相结合,列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普法规划及年度普法工作要点,扎实开展宣传活动,推动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二)精心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建设领导职责,法治规划计划靠前部署,定期问询法治建设情况,集体讨论重大决策事项,党组会议及时研究重大复杂执法问题。二是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要求,认真开展党组书记、局长年度述法工作,并将局属各单位述法工作与年度述职工作深度融合,将学法守法纳入年度公务员和事业人员考核的内容。三是根据法治云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规划两纲要”及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纲要等文件,研究部署云南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建设工作,针对市场监管立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事中事后监管、重点领域执法、规范执法行为等重点任务,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计划及工作要点,落小落细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三)建立健全监管执法规范体系。一是配合省人大、省政府、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做好立法工作。积极推进《云南省食品安全条例》制定,推动特色农产品监管、小作坊小摊贩监管等制度规范入法,制定契合云南实际、助力绿色发展的制度体系;积极推进《云南省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修订工作,为激发市场主体创造创新动力提供法律保障。二是完善监管执法工作制度,制定云南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公司吸收合并登记工作的意见、云南省地方计量计算规范管理办法、云南省专利奖奖励办法、贯彻落实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和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等行政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流程,创新监管措施,为监管执法提供更具体更实际的操作依据。三是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多次梳理、清理市场监管涉改部门文件制度及改革后新制定文件,提高政策文件的针对性、及时性和系统性、可操作性,构建合法、合理、科学的制度体系。
(四)严格遵循行政决策要求。一是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不折不扣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办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制度,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等程序要求,保证权力运行合法、廉洁、公正,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二是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为抓手,严格对标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和程序要求,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文件的合宪性、合法性、适当性、公平性审核,实现了有件必审、有件必备、有错必纠,没有出现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减损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制度文件的情况。
(五)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一是着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认真贯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设立登记压缩至4个工作时内、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智能化开办、实现无人工干预“秒批秒办”。截至2022年底,全省市场主体达到491.02万户、同比增长19.48%,较2021年底净增80.05万户,超额完成净增50万户的年度目标,全国排名再提升1位,上升到第13位。二是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在全国率先牵头制定并推进落实《扶持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工作方案》,与建行云南省分行合作推进“建行惠懂你 助力市场主体倍增”行动,每年为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提供不低于400亿元信贷额度支持;与省农信社签订“云南农信助力市场主体倍增”合作备忘录,农信社承诺每年发放1500亿元贷款、4年共计6000亿元支持全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发展。三是全力扛实安全监管责任。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产品,严格安全监管,食品药品等安全形势保持总体稳定。依法妥善处置进口冷链食品阳性事件,未发生进口冷链食品疫情“由物传人”和阳性货物外溢造成全国溯源排查的情况。疫苗批签发能力实现“从无到有”重大突破,云南作为全程参加世卫组织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评估(简称NRA评估)三个试点省份之一,参加全部9个板块中7个板块的评估工作,为我国顺利通过NRA评估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云南贡献。
(六)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严格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等要求,公开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执法结果,提高市场监管执法规范化水平。在云南机构编制网公布行政职权178项,其中:行政许可19项、行政处罚136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检查9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裁决2项和其他行政职权4项。二是进一步优化全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系统,进一步强化案件查办全流程管理、执法痕迹全过程监督,规范了行政处罚程序,统一了行政执法文书,进一步提高我省市场监管执法办案和信息公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和能力。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组织8个专家组对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450余卷行政处罚案卷开展实地评查,从行政处罚主体是否合法、程序是否适当、法律依据是否准确、内容是否合理等方面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全面调研了解基层行政执法问题、难点、困难,以评促改,以评促提升,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四是把好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审核关,对30件行政处罚案件开展合法性审核,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合理、适当。
(七)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一是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在省直部门率先印发《关于做好包容审慎监管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市场监管执法由“重管理”向“细服务”转变,由“严罚式”向“容错式”发展。二是印发了《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对涉及12部法律法规和规章,涵盖商事主体登记、广告、价格监管、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消费权益保护等6个大类的行政处罚进行了细化量化,明确“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从重处罚”的标准,量化了“违法行为轻微”“危害后果轻微”的裁量依据,增强行政处罚的可操作性,缩小执法人员自由裁量的空间,抑制裁量的随意性。三是制定《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将涉及市场主体登记、广告监管、电子商务、商标、专利、计量、价格、食品安全等8个领域、36个违法事项纳入了免罚清单,最大限度降低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为企业公平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四是制定《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对公司登记、广告监管、食品安全、工业产品监督等领域,对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以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方式减少行政执法随意性,有效促进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八)依法化解涉访涉诉纠纷。一是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吸收执业律师参与重大案件复议答复及应诉,建立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承办机构打基础、法制机构做统筹、执业律师强关键的“1+1+1”的行政复议应诉模式,持续提高行政复议答复及应诉能力。二是积极做好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工作,办理行政复议答复案件5件,行政诉讼案件10件,通过法定纠纷解决途径解决了行政处理决定争议问题,化解了公司登记纠纷。三是以人民为中心,认真听取群众诉求,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个信访件,解决永善县鸿顺水电开发责任有限公司举报永善县局不作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等信访事项,让人民群众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九)加强法治保障。一是加强对执法人员专业化培训,通过线上线下、走出去请进来、自学等多种形式,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牢固树立领导干部权力法授思维、程序法定思维、公平正义思维、权利义务思维,提升一线监管执法人员履职能力,解决基层本领恐慌问题。二是积极推进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执法标志、执法证件、执法服装统一,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穿着制式服装的通知》,完成行政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发放工作。按照司法行政部门的要求对执法人员实行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对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重新进行了执法资格考试,完成26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制式服装配发、执法证件换发工作。三是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聘请2家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建立健全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执业律师和公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充分调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积极性,不断拓展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的深度与广度,实现了法律顾问从配起来到用起来的转变,切实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
(十)扎实推进法治宣传工作。一是推进市场监管系统“八五”普法工作全面落地生根,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特殊纪念日和单项法律颁布实施周年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云南省知识产权宣传周、安全用药月、“安全用妆 美丽有法”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云南行”活动、云南省“2022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等多项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专题普法宣传活动。二是积极开展现场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打击传销宣传警示活动,截至目前,全省市场监管系统 2022 年开展了各类宣传活动400 余场次,其中组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 20 多场次,印制分发打击传销宣传资料 36.64 万份。三是持续拓展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普法渠道,打造“云南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天天 3.15”等普法阵地,综合采用“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行政提醒、计量单位使用行政约谈、广告发布行政指导等方式,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市场监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二、2023年工作思路
一是统筹谋划法治建设。牢固树立“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思维,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工作总思路,紧扣“一个大市场、两个强国战略、三个监管、四个安全”,将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放在市场监管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围绕2023年度依法治省工作要点,研究制定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建设2023年度工作方案,着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市场监管部门,为推进全省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二是持续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三是夯实市场监管制度基础。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制修订工作,加快监管执法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建立健全系统、协调、务实、管用的监管执法规范体系。重点推进《云南省食品安全条例》制定,突出地方特色,聚焦监管难题,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落实省人民政府加快知识产权领域立法的要求,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方面的立法工作,助推创新驱动发展。
四是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紧紧围绕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入落实《市场主体登记条例》,进一步提升企业注册登记便利化水平;认真贯彻《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积极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扎实开展政策宣传、服务、兑现“三进市场主体”活动,促进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紧紧围绕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不断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措施,积极建设适配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质量基础设施,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着力提升重点产业行业质量竞争力,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坚持科技自立自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完善、深入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强化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激发创业创新活力。紧紧围绕统筹安全和发展,把安全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意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强化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要工业产品安全监管,让人民群众买得更放心、吃得更安心、用得更舒心。
五是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为重点,公布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四张清单”,推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在监管执法中的广泛运用,推动预防与治理、处罚与教育、执法与普法“三结合”,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六是健全完善法治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好市场监管职责。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充分运用专项执法检查、执法案卷评查、考核评价等监督手段,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
七是巩固法治建设基础。切实加大法治和业务知识培训力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着力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市场监管法治队伍。持续改进创新普法工作,创新运用多种形式,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将普法融入到监管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