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2410290024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2024-01-26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4-02-05 15:37 公文范围:公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省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决策部署,按照“一规划两纲要”及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纲要等要求,稳步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法治建设推进机制不断完善。
一是政治引领。省市场监管局党组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工作重大问题;主要负责人充分发挥带头作用,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党建与法治工作深度融合。二是要点突出。聚焦“十四五”时期云南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各项重点任务,结合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工作安排,编制年度法治工作要点。三是协同推进。一体化推进依法治省、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将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机关年度职能综合考评。四是机构健全。法治和依法治理办事机构健全,设立了省市场监管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办事协调机构设在法规处,按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五是述责述法。组织机关各处室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述职述责述廉述法,进一步发挥述法对加强监督、推进法治建设的制度功能。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普法宣传实现新突破。
一是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召开党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61次,班子成员集中学法2次,省市场监管局会议先后5次研究审议法治建设方面工作的议题事项。二是加强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按照“分级分类、全员培训”原则,2023年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30余期,培训全系统执法人员6000余人次。三是结合职能开发特色普法产品。制作一批具有云南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公益宣传片(如:电梯安全公益宣传片、质美云南宣传片、知识产权日宣传片、营业执照年报提醒短视频、食品安全宣传视频等)。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结合职能开展了各类宣传活动400余场次,其中组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20多场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36.64万份。四是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选派2名从事法制工作业务骨干参与到省级普法工作队,深入临沧市和怒江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有关工作,1名同志被省委政法委评为省级“优秀工作队员”。结合部门工作制定《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普法强基、法治下基层”活动的通知》,推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上下协同,走活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建设“一盘棋”。
(三)健全职能体系,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是健全完善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推进清单管理制度,动态更新并主动公开权责清单,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包容审慎监管持续推进,制定《减轻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探索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二是不断提升服务经营主体质量。报请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22项支持政策;联合14部门印发《云南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政策》,细化39项具体措施。扎实开展“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与6家银行开展“政银合作”,加大“融信服”平台推广力度,深入开展“三进经营主体”活动,帮助解决问题1.5万多个。2023年底,全省经营主体达到632.26万户;千人经营主体数达到134户,首次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三是不断深化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动态更新管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不断拓展跨部门联合抽查覆盖范围。持续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做到“应归集尽归集、应公示尽公示”。
(四)健全完善法律规范体系,市场监管制度根基更加夯实。
一是加强市场监管领域立法。启动《云南省食品安全条例》《云南省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云南省质量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工作。二是不断完善标准体系。积极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滇黄精种子和种苗质量分级》等4项云南省地方标准被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等同采用,助推中国标准服务辐射中心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切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公平性审查和备案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要求备案,备案率100%。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机制,公信力和执行力不断提升。
一是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制定《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办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权力的运用进行有效监督和约束。明确法制机构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和法制审核、规范性文件和其他工作文件合法性审查等监督工作,确保决策的专业性和合法性。二是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主动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开支情况、部门权责清单、涉及公众重大利益的决策部署和改革等事项,让行政决策权在阳光下运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立法论证、复议应诉、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的基本信息和结果信息,深入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强化案件查办全流程管理、执法痕迹全过程监督,规范行政处罚程序,统一行政执法文书,不断提升云南省市场监管执法办案和信息公示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建立行政执法指导制度,印发《行政执法行为八项注意》《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执法办案跨区域协作工作办法》《22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等行政执法制度,分批公布行政处罚案件典型案例,以“强化制度”加“典型案例”的方式,指导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实施行政许可。加快推进市场监管系统执法标志、执法证件、执法服装统一,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使用,推行移动执法终端配备和运用,加强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保障基层依法履职。二是强化执法监督。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全面调研了解基层行政执法问题、难点、困难,以评促改,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推行法制员制度,组建了80人的法制员队伍,进一步延伸法治工作触角,为实现“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提供组织和人员保障。三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深入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铁拳”、“打假护牌”、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等专项行动。圆满完成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茶叶过度包装、加油机作弊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医药领域腐败问题、假国企央企、涉企违规收费、虚假违法广告集中整治。四是严守“四大安全”底线。扎实推进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食安心”、校园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药剑”联合行动,排查化解“两品一械”风险隐患5939个。认真开展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工作,全面推进电梯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成品油、“黑心棉”等专项整治,着力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七)健全突发应对机制,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妥善处置。
一是完善应急值守制度。制定《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值班工作暂行规定》,建立健全三级值班带班制度,落实领导带班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联络畅通、运转高效。二是强化特种设备应急管理。深化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抓好重大活动和节假日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三是强化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加强食物中毒防控,推进食品安全应急能力建设,牵头制定印发《云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八)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社会公平正义有效促进。
一是依法化解涉诉纠纷。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引入执业律师参与重大案件复议答复及应诉,建立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承办机构打基础、法制机构强统筹、执业律师做支撑的“1+1+1”行政复议应诉模式,持续提高行政复议答复及应诉能力。二是拓展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规范高效处理投诉举报。2023年全省消费者投诉调解成功率提升至67.73%。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行动,累计调解知识产权争议案件1906件。三是完善信访办理工作机制,认真回复来信来访。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对信访对象给予柔性指导,努力化小、化解矛盾,同时做好重点信访事项和重要舆情的调处和稳控工作。2023年共接收办理信访690件,其中自办135件,转办555件。四是多元化化解消费纠纷。持续推进放心消费城市创建,加快重点行业或领域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针对消费纠纷较多的旅游、医疗美容服务等重点行业,联合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指导经营者依法制定和提供服务合同,切实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责任,源头防范消费纠纷。与行业协会联动,成立各行业的消费维权专业委员会,充分发挥调解化解消费纠纷的基础作用。五是积极开展行政裁决工作。依法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企业名称争议裁决、计量纠纷仲裁等行政裁决工作,规范行政裁决程序,推行行政裁决权利告知制度。
2023年,省市场监管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委省政府要求相比、与广大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仍然存在差距。一是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推动解决市场监管问题能力有待提升。二是部分执法人员分析复杂法律关系、解决复杂法律问题能力有待提高。
二、2024年工作打算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推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思践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把党的二十大关于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贯彻落实到法治市场监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统筹谋划。牢固树立“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思维,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围绕守底线、稳支撑、增动力、上台阶的总体思路,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将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放在市场监管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
(三)进一步夯实市场监管领域制度基础。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制定修订工作,加快监管执法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建立健全系统、协调、务实、管用的监管执法规范体系。
(四)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为重点,推进《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推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在监管执法中的广泛运用,推动预防与治理、处罚与教育、执法与普法“三结合”,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五)进一步健全法治监督制度机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好市场监管职责。
(六)进一步巩固法治建设基础保障。加大法治和业务知识培训力度,着力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市场监管法治队伍。持续改进创新普法工作,创新运用多种形式,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