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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文件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电动

自行车火灾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有关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持久地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切实做好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云安办〔201934号)要求,现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等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实物质量,强化认证监管标准的实施监督和行政执法,推动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实施,推动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严格认证和标准管理。以无CCC标志和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等违法行为为监管重点,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三、严格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及维修经营主体的证照情况,指导行业协会和经营者履行商品质量主体责任,主动落实进货查验、质量承诺等自律制度,诚信守法经营。二检查电动自行车的来源情况,是否有厂名、厂址、合格证明、执行标准、查验3C标志等商品信息及合法采购渠道,严防无证无标生产、非法拼装的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三是认真做好电动自行车省级监督抽查的协调配合工作,认真开展电动自行车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

    四、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稽查力度,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无合格证、无CCC标志、伪造或冒用认证证书、虚假宣传、商标侵权、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规改装组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

 

附件: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点击此处下载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93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