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1910290034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9-07-30 10:11 公文范围:公开
云市监办函〔2019〕111号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空分装置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
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2019年7月19日,河南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义马气化厂C套空分装置发生爆炸着火事故,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云安办发电〔2019〕19号,见附件)精神,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立即组织开展空分装置特种设备隐患排查,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隐患排查。
今年以来,全国多个危险化学品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各级政府和部门对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均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地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省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坚决守好特种设备安全这条底线,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排查时间和重点
(一)排查时间
2019年7月24日至9月23日
(二)排查重点
重点行业和企业:化工、冶金等行业涉及空分装置的企业。
(三)排查内容
空分装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置特种设备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制定并贯彻执行管理制度、建立特种设备台账、档案,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监督检验、定期检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等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各州、市局和各县、区局要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云安办发电〔2019〕19号)要求,结合省局今年下发的关于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隐患排查的文件精神,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认真做好县区排查和州市抽查工作,按照时间要求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州市局于2019年8月31日前将本州市工作总结报省局特种设备处。
(二)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要积极配合安全监察机构的排查和抽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对企业的检验申请要及时受理并安排检验,检验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监察机构。
附件: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点击此处下载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26日
(联系人:刘夏 联系电话:0871-6321508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