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1910290035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9-07-30 16:42 公文范围:公开
云市监人字〔2019〕29号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
质量工程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47号)及我省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审的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我省质量工程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原云南省标准化、计量和质量工程中、高级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更名为云南省质量工程中、高级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标准化、计量和质量3个专业。原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的云南省食品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19年暂不进行评审,评审工作由云南省质量工程中级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承担,评审专业对应质量专业进行评审。
二、工作安排
2019年质量工程中、高级职称资格评审工作,拟于8月、10月进行,申报范围及条件按《云南省标准化、计量和质量专业中高级职称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10〕177号)规定执行。
正高级工程师申报评审,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2019 年正高级工程师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64 号)办理。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二份,封面准确填写申报的专业(标准化、计量、质量),A3纸双面打印中缝骑马钉装订,贴照片,不受理A4纸打印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19年已启用新版表格,可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并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报。
填写此表中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
基层单位意见须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内容。
基层单位、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需单位审核盖章,中、高级均提交35份纸质版文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以及培训(进修)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四)履现职以来反映本人学术和技术水平的相关材料,包括本人履现职期间所获表彰、专利、工作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参加继续教育证明材料、论文、著作,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评审的论文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与本人论文复印件,并指定一篇代表作,在封面标注,论文用稿通知不予采用。
(五)反映本人水平和业绩的其他材料,属多人合作成果,单位须出据申报人量化成果名次证明;属多人合编(著)出版的书籍,只需提交涉及申报人所编(著)的篇、章、节。
(六)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有关规定办理,提供证明单位非公性质的相关材料,提供证实申报人履职年限的经劳动执法部门鉴证备案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七)申报材料报送时应完整填写《送评审材料一览表》,加盖公章,贴于材料封面。
(八)申报材料内的复印件由单位审核原件并加盖公章,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注明复印时间、复印人。
(九)根据省财政厅文件规定,职称评审不收取费用。
四、申报时间
中级职称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19年8月13日至15日,高级职称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9月17日至9月19日,省局所属事业单位正高级职称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9月17日至9月19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注意事项
申报人员和用人单位需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47号)要求,规范个人申报行为和单位推荐审核程序:
(一)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评审内容,如实提供申报评审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二)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规定及本单位申报推荐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推荐上报证明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受理。
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资格,须受聘在下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且履职年限符合规定要求,未聘任或聘任后履职年限不够的不予受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按照月对月的方式计算,中级以2019 年8月30日为截止时间,高级以2019 年10月31日为截止时间。
(三)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推荐申报的,须将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推荐参加评审,报送《公示情况说明》,附公示照片等证明已公示的相关材料。
(四)职称申报材料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指派专人统一报送,不接受邮寄。同时,提交《2019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Excel版电子表格、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系统YPPMS5.0导出的dbf格式文件(以“单位+姓名”命名),中级、高级、正高级分开报送。
(五)《送评材料一览表》《2019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等相关表格所填报信息必须一致。因提供信息、证件不实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六)2019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获通过的再次申报人员,需提供新的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
(七)申报材料清退
1.评审工作结束后,除《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退回外,其余申报材料均不退还,请申报人员做好相关材料备份工作。
2.中级清退时间为2019年9月17日至9月19日,高级清退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至12月12日,正高级清退时间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排办理。逾期不清退中、高级材料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作销毁处理。
(八)职称证书领取
1.正高级、高级职称证书: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由主管部门或州市人社部门联系领证事宜。
2.中级职称证书:由用人单位指派专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小一寸标准证件照到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008室办理,办理时间为2019年9月17日至9月19日。
(九)受理材料地址: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008室。
(十)未尽事宜,请与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人事处)联系,电话:0871-64566120。
附件:1.云南省标准化、计量和质量专业中高级职称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点击此处下载
2.2019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点击此处下载
3.送评审材料一览表点击此处下载
4.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点击此处下载
5.公示情况说明点击此处下载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