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1910290020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9-05-16 17:41 公文范围:公开
云市监发〔2019〕12号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委托下放
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17〕86号)要求,现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权限内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下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
一、委托下放的事项
(一)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
(二)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三)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实验室资质认定。
(四)特种设备设计单位资格许可(子项2项)。
1.D级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资格许可;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3号公告,名称调整为“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许可”,审批权限已调整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实施,不再下放。)
2.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GB1级、GB2级、GC2级、GC3级、GD2级)。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3号公告,名称调整为“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许可”。)
(五)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子项6项)。
1.D级锅炉制造单位资格许可;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3号公告,名称调整为“锅炉制造< 含安装(散装锅炉除外)、修理、改造>许可。”)
2.D级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资格许可;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3号公告,名称调整为“压力容器制造< 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
3.B级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资格许可;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3号公告,名称调整为“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
4.B、C级载货电梯,C级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制造单位资格许可;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3号公告,名称调整为“电梯制造< 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
5.B级及以下起重机械制造单位;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3号公告,名称调整为“起重机械制造< 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
6.锅炉压力容器中直径小于1800mm的封头制造单位资格许可。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3号公告,已取消,不再实施。)
(六)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子项4项)。
1.气瓶检验站资格核准;
2.安全阀校验机构资格核准;
3.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资格核准;
4.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机构资格核准。
(七)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 充装单位许可(子项2项)。
1.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
2.气瓶充装单位许可。
(八)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资格许可(子项5项)。
1.压力管道(GB1级、GB2级、GC2级、GC3级、GD2级)安装单位资格许可;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3号公告,名称调整为“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
2.锅炉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资格许可;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3号公告,名称调整为“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
3.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资格许可;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3号公告,已取消,不再实施。)
4.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资格许可;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3号公告,名称调整为“电梯安装< 含修理>许可”。)
5.起重机械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资格许可;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3号公告,名称调整为“起重机械安装< 含修理>许可”。)
6.大型游乐设施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资格许可;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3号公告,名称调整为“大型游乐设施安装< 含修理>许可”。)
(九)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子项3项)。
1.客运索道作业人员、大型游乐设施作业人员、氧舱维护保养人员、带压密封人员、特种设备非金属焊接人员、安全阀校验人员等资格认定;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3号公告,名称调整为“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氧舱维护保养、非金属焊接操作、安全附件维修作业等人员资格认定”。)
2.电梯、起重机械安装修理人员,大型企业金属焊接人员资格认定;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3号公告,名称调整为“电梯修理、大型企业金属焊接操作人员资格认定”。)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认定。
二、委托下放的时间
自2019年6月1日起,以上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2019年6月1日前受理的上述行政许可事项,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继续完成审批发证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最大限度地节约企业开办成本、方便群众办事,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委托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二)落实审批责任。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行政许可委托书》,明确委托范围、权限及相关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委托下放行政许可工作规范》《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委托书》和《委托下放行政许可工作规范》《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等明确的行政许可依据、条件、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等实施行政许可,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受理、审核、审批等各环节的经办人员和办理权限。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实施全过程留痕。对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得再次委托。
(三)严格审批监管。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部门要加强对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委托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定期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各办理环节的监督检查,实现各环节、全过程的监控,确保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办理依法依规。
(四)提升服务水平。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把委托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国务院、省政府“一门、一窗、一网”的要求,纳入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受理,列入“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清单内容,并向社会公示。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工作规范》和《业务手册》操作实施。《办事指南》和示范文本等,要在办公场所和有关网站进行公示,以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要采取电话预约、网上预约、上门服务、证件邮寄送达等多种形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五)加强业务培训。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部门要联合相关业务处室,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工作人员采取集中培训、跟班学习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让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业务流程和工作要求。
(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业务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制定工作措施,强化对各个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要加强监督检查,严禁向企业违规收取任何费用,坚决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吃、拿、卡、要”等问题的发生。对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序号 |
主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设立依据 |
备注 |
1 |
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
|
2 |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
3 |
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实验室资质认定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
4 |
特种设备设计单位资格许可 |
D级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资格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审批权限调整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实施,不再下放 |
5 |
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GB1级、GB2级、GC2级、GC3级、GD2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名称变更为“压力管道设计许可” |
|
6 |
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 |
D级锅炉制造单位资格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名称变更为“锅炉制造(含安装(散装锅炉除外)、修理、改造)许可” |
7 |
D级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资格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名称变更为“压力容器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 |
|
8 |
B级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资格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名称变更为“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 |
|
9 |
B、C级载货电梯,C级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制造单位资格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名称变更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 |
|
10 |
B级及以下起重机械制造单位资格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名称变更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 |
|
11 |
锅炉压力容器中直径小于1800mm的封头制造单位资格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已取消许可,不再下放 |
|
12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
气瓶检验站资格核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
13 |
安全阀校验机构资格核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
|
14 |
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资格核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
|
15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机构资格核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
|
16 |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 |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
17 |
气瓶充装单位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
|
18 |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资格许可 |
压力管道(GB1级、GB2级、GC2级、GC3级、GD2级)安装单位资格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与“锅炉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资格许可”合并,名称变更为“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 |
19 |
锅炉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资格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与“压力管道(GB1级、GB2级、GC2级、GC3级、GD2级)安装单位资格许可”合并,名称变更为“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 |
|
20 |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资格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已取消许可,不再下放 |
|
21 |
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资格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名称变更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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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资格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名称变更为“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许可” |
|
23 |
大型游乐设施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资格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名称变更为“大型游乐设施安装(含修理)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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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
客运索道作业人员、大型游乐设施作业人员、氧舱维护保养人员、带压密封人员、特种设备非金属焊接人员、安全阀校验人员等资格认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带压密封”已取消,名称变更为“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氧舱维护保养、非金属焊接操作、安全附件维修作业等人员资格认定” |
25 |
电梯、起重机械安装修理人员,大型企业金属焊接人员资格认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电梯安装、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已取消,名称变更为“电梯修理、大型企业金属焊接操作人员资格认定” |
|
26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认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