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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文件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活动的通知

 

 

云市监办发〔201996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

“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活动的通知

 

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所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云发〔201822号)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营商环境提升年市场监管在行动工作方案》(云市监办发〔201995号),助力中小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省局决定继续深入开展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云发〔201822号)的重要举措,是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重要渠道,是提高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抓手。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质量技术服务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连续性,继续深入开展双零行动,强化中小企业质量主体意识,激发企业质量提升内生动力,提高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控制水平,促进企业家质量意识和质量能力提升,更好服务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强化工作落实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行动工作方案》(云质监办发〔20186号)的要求,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中小型企业的质量需求为导向,将计量、标准、认证、检验检测等技术手段沉到企业一线,充分发挥质检技术优势,主动服务和对标企业,围绕中小企业的实际需要和突出问题实施个性化精准服务。帮助中小型服务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创新政务服务模式,畅通中小企业质量信号传递机制。加强产品检验、检测、认证、监督抽查等过程中质量信息的采集、追踪、分析和处理,找准区域内中小企业存在的行业通病和质量短板,破解区域特色产业发展质量瓶颈,助力质量攻关。组织质量专家,深入生产一线,主动上门服务,运用技术手段,实施现场诊断,为中小企业研发、设计、生产等过程中质量技术创新活动提供服务。建立开展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行动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将阶段性工作情况分别于610日、910日和1210日前报省局质量发展处。

三、注重宣传引导

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双零行动开展情况,善于发现典型、树立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要引导各新闻媒体、各行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自媒体等传播媒介,深入报道双零行动的生动实践、先进典型和可复制可推广的服务模式,传递质量正能量,塑造市场监管服务新形象,积极营造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浓厚氛围。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43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