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1910290007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9-04-17 11:25 公文范围:公开
云市监办发〔2019〕75号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9年
春茶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茶产业是云南的优势特色产业。当前,正值春茶上市,规范春茶地理标志使用行为,营造良好春茶市场环境,提高我省茶叶知名度和竞争力,对推动我省茶叶产业发展、助推云南打造绿色食品牌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2019年春茶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9年春茶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走访调研,核查茶叶地理标志相关信息
结合我省茶叶类地理标志分布情况,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茶叶类地理标志协会或相关组织、茶叶生产企业、茶叶集中经营场所走访活动,全面梳理、核查掌握本区域茶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信息、核准使用专用标志的企业名单、作为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信息、相关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注册人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的生产企业名单等。要建立完善地理标志管理台账,并按照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公开茶叶地理标志相关信息,为公众获得春茶市场地理标志相关信息提供基础保障。
二、加强案件查处,依法保护茶叶地理标志权益
结合2018年底省局组织开展的“普洱茶放心消费”专项行动,围绕“原料可溯、产地可查,标识明晰、品质保障,市场规范、消费放心”工作目标,根据《2019年度云南省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工作重点及阶段安排,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分办处理涉及茶叶地理标志的投诉举报。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相关侵权纠纷信息。以案件查办为抓手,着力整治侵权假冒行为,加强对春茶市场的地理标志保护监管力度。重点查处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不符合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而使用地理标志产品名称,使用与专用标志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示及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图案标志以及侵犯地理标志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春茶良好市场环境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4.26知识产权宣传周”,采用多种渠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地理标志保护相关宣传活动。将地理标志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知识进行大力宣传普及,引导生产者及消费者重视地理标志,规范茶叶地理标志使用行为。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树立风险管理理念,做好风险预警和应对预案准备,加强对本地区春茶市场地理标志的舆情收集与动态监控,及时妥善处置应对。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统筹推进线上线下同步监管,及时上报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出现的情况问题,并在5月31日前将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上报省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