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2010290004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2020-01-29 发文字号:云市监办发〔2020〕5号 发布日期:2020-01-29 18:07 公文范围:公开
云市监办发〔2020〕5号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坚决贯彻落实
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公告的紧急通知
省药监局,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场监管总局的决策部署,根据《云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20条措施》(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公告第1号)要求,现将做好市场监管部门有关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抓好停止野生动物交易各项任务的落实
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野生动物交易。一是组织开展全面检查,摸清底数。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对野生动物交易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辖区内的农贸(集贸)市场、超市进行排查,对餐馆、饭店等经营场所开展检查,对电商平台和所作的有关野生动物交易的广告进行监测,全面梳理野生动物的交易情况,做到底数清楚。二是态度坚决,全面落实《公告》政策。《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已经明确了从1月26日至疫情解除期间禁止各种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各地要不折不扣地落实政策要求,发现违法行为野生动物问题的,立即查处。及时受理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投诉举报,对涉及野生动物交易活动的举报,要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理。三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大对违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的处罚力度,对相关经营者一律停业整顿,经营场所一律查封,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部门。同时,要加强与野生动物主管部门的配合,及时曝光典型案例。
二、突出抓好关闭活禽交易市场和暂停城乡集体聚餐等要求的落实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云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20条措施》(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公告第1号)的要求,迅速会同相关部门坚决、立即关闭辖区内活禽交易市场以及农贸(集贸)市场、超市、餐馆等区域内的活禽交易及宰杀场所,并加大日常检查和监管执法力度。督促市场开办方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严格落实市场清洗消毒制度。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辖区各大、中型餐饮单位承办集体聚餐登记情况,督促在疫情防控期间停止一切集体聚餐服务。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暂停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督促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落实检查管理责任。
三、突出抓好市场价格监管,确保市场价格正常运行
持续加大对防疫用品、药品、生活必需品等重要商品价格监管的力度,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一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强化当前执法态势,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哄抬物价、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并加快调查处理力度,加快案件处罚进度,震慑不法经营者,切实保护群众利益,确保市场价格正常运行。昆明市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疫情期间重点商品价格监测报送工作机制的要求,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地采集有关商品物资的市场价格信息和准确反映市场运行状况,每日按时报送总局和省局价格监督检查处。二是统筹协调监管执法力量,推进综合监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综合运用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权限,统筹协调市场监管整体执法力量,开展疫情防控价格监管工作,加强应急价格监管执法力量等各方面的保障。三是及时发布权威监管信息,及时曝光典型案例。用正面宣传压缩社会上的各种谣言、猜测和负面情绪的生长空间,稳定群众价格预期。
四、突出抓好防护产品质量、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防护用品质量安全。加大防护产品质量抽查力度,充分发挥检验检测技术手段,及时发现问题产品。密切关注社会各界反映和消费者投诉,快速反应作出处理。加大执法力度,开展打击假冒伪劣防护用品的专项执法行动,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实施行政处罚。在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更不能有丝毫的放松,要切实排查食品安全风险,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对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肉蛋奶、米面油、蔬菜水果等日常消费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假冒伪劣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加强行政区域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械产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五、强化责任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为防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把守初心、担使命体现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中,以担当诠释忠诚,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开展各项工作,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全力以赴确保市场监管各项责任落实到位,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扛起政治责任、岗位责任、工作责任,履职尽责、勇于担当、当好表率。要切实关心爱护在一线的工作人员,千方百计加强安全防护,合理安排好工作和休息,确保每一位执法人员的健康。疫情防控期间要减少会议和大型活动,切实用好“视频会议”“网络办公”等形式开展工作。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市场监管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市监办发〔2020〕2号)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市场监管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紧急通知(云市监办发〔2020〕3号)》中与本通知相关要求有变化的,以本通知为准。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