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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省车用汽油、车用柴油产品(第一批)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2023年云南省车用汽油、车用柴油产品

(第一批)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202212月至20234月,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车用汽油、车用柴油产品(第一批)开展质量监督抽查,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结果情况

(一)车用汽油

本次监督抽查车用汽油B的牌号为92号、95号和98号,主要检验项目有:抗爆性-研究法辛烷值(RON)、馏程、硫含量、苯含量(体积分数)、甲醇含量(质量分数)、氧含量(质量分数)、芳烃含量(体积分数)、烯烃含量(体积分数)、密度(20℃, 胶质含量等。抽样区域以县区城乡结合部、乡镇加油站为重点,覆盖了曲靖、文山、楚雄3个州(市)7家企业。经检验,抽查7批次样品,6批次样品合格,1批次样品不合格,产品抽查合格率为85.71%,不合格发现率为14.29%。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有:芳烃含量(体积分数)。

(二)车用柴油

本次监督抽查车用柴油(国Ⅵ)的牌号为0号,主要检验项目有:硫含量、酸度、多环芳烃含量、闪点(闭口)、馏程、密度(20℃)、十六烷指数、脂肪酸甲酯含量、校正磨痕直径(60℃)等。抽样区域覆盖了曲靖、文山、楚雄3个州(市)的13家企业。经检验,抽查13批次样品,12批次样品合格,1批次样品不合格,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2.31%,不合格发现率为7.69%。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有:闪点(闭口)。

本期通报仅代表所抽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二、工作要求

针对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问题企业所在辖区市场监管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认真做好结果处理工作,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销售企业记入信用记录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公示;对连续两年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加大惩治力度;涉及的不合格企业在复查合格前,不得恢复生产、销售同一产品。此外,要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主动召回存在缺陷产品,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

 

附件:2023年云南省车用汽油、车用柴油产品(第一批)质量监督抽查受检产品及检验结果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