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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夏秋季食物中毒预警公告

 

云市监公告201911

 

夏秋季食物中毒预警公告

 

目前,我省进入高温天气,细菌性食源性疾病高发期,在进入雨季后,野生菌将大量上市,发生野生菌中毒的风险较高,根据肠道传染病发病特点,夏秋季为肠道传染病高发季。针对夏秋季食品安全特点,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发布如下预警:

一、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

由于夏秋季是细菌滋生的活跃期,易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事件。消费者要增强安全意识,外出就餐时,要选择证照齐全的饭店,尽量选择煮熟煮透的食物,慎食生菜凉菜,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喝生水。农村客堂、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体用餐单位务必认真检查厨房、原材料库房、操作间的相关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有效杜绝蝇、鼠携带病菌污染食材引发的食物中毒。

二、预防四季豆、发芽土豆和霉烂变质食品中毒

目前正值四季豆上市季节,食用四季豆时必须充分加热,煮熟焖透,切忌急火短时嫩炒,集体食堂不要采购四季豆等作为蔬菜食用。生的四季豆中含有皂素和红细胞凝集素两种毒素,皂素会强烈刺激消化道,凝血素具有凝血作用;发芽或变色的土豆含有大量龙葵素,食用后易引起中毒。群众应注意把马铃薯贮藏在低温、无阳光直接照射的地方,不使用发芽的和青皮土豆制作菜肴;家庭食用青皮土豆时,应至少削去0.2厘米厚度的皮肉并制熟、煮透;烧煮时可加入少许醋,能够破坏毒素。

三、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

不采摘、采购、食用自己不熟悉、不常食用或颜色鲜艳的野生菌类。不将多种野生菌混合加工食用,烹饪时一定要煮熟炒透。学校食堂等集体供餐单位不得制售野生菌,各类餐饮店应谨慎加工和销售野生菌,并落实安全责任,要积极开展野生菌安全知识宣传。

四、预防亚硝酸盐中毒

随着气温的升高,冬天腌制的酸菜、咸菜及腊肉中,亚硝酸盐的含量增加,一次性食用过多或已变质的酸菜、咸菜或腊肉,容易引发亚硝酸盐中毒。亚硝酸盐和食盐、绵白糖的物理性质极为相似,与食物混合后能使食物的色泽度保持较长时间,具有很强的毒性,摄入过多会有致癌的危险。

五、预防学校食堂等群体性餐饮服务单位食物中毒

一是切实把好四关。要把好食品进货关,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登记验收制度,严禁采购证照不全和来源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确保所采购食品安全。要把好食品贮存关,严格按照食品标签所示保存条件存放食品,坚持先进先出原则,尽可能减少库存,保持食品原料新鲜,严禁使用过期及食品质量发生变化的食品。要把好食物加工操作关,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操作,防止食物生熟荤素交叉污染,加工好的成品要缩短待餐时间,禁止直接使用隔餐食品。要把好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关,餐具清洗消毒应严格按照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程序进行。

二是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聚集性就餐场所等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防控措施,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三是强化自查工作。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定期组织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每日对学校食堂内外环境进行检查,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保持食堂环境清洁,做好防蝇、防虫、防鼠、防尘工作,预防食品污染;按要求做好每餐留样并做好留样记录等。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61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