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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政策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名称

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备注

1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级

政府部门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专利法律知识考试;相关法律知识考试;专利代理实务考试。

专利法律知识考试63元/人;相关法律知识考试63元/人;专利代理实务考试67元/人

政府制定(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7〕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部分考试考务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20〕37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国知办函法字〔2016〕320号)、《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函》(云价收费函〔2018〕1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云南省考点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市监办函〔2019〕44号)


2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级

政府部门

履约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根据招标文件或中标合同具体要求执行。根据中标合同约定,待中标人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退还。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级

政府部门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由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时提交。由采购人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待供应商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退还。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财政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4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级

政府部门

工程质量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不得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建筑企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结束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返还保证金申请。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6〕295号)


5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

事业单位

国内标准资料咨询服务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国内标准信息咨询、查询、获取。

1元/页

市场调节价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 47 号)《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技术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6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

事业单位

国外标准资料咨询服务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国外标准信息咨询、查询、获取。

2元/页

市场调节价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 47 号)《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技术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7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

事业单位

自助标准馆系统标准信息定制服务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标准信息自助查询、获取,标准有效性实时追踪,重点关注领域标准信息动态推送。

10元/项

市场调节价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 47 号)《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技术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8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

事业单位

标准题录有效性跟踪服务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标准题录有效性查询、确认,并提供纸质报告。

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参照《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技术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市场调节价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 47 号)《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技术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9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

事业单位

标准研制技术服务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标准化对象调研、资料收集、分析研究,征求意见,标准草案编制等。

3000-500000元,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参照《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技术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市场调节价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 47 号)《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技术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10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

事业单位

标准化建设技术服务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标准体系建设咨询、培训、体系构建、标准编写、体系试运行、自我评价等。

80000-500000元,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参照《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技术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市场调节价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 47 号)《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技术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11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

事业单位

标准水平分析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对委托的标准进行专业分析,出具标准水平分析报告。

600-1800元,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参照《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技术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市场调节价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 47 号)《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技术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12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

事业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数据分析、数据比对、数据清洗、数据治理、系统建设、数据咨询服务。

3000-500000元,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参照《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技术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市场调节价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 47 号)《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技术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13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

事业单位

商品条码技术服务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条码符号质量检验、基于商品条码的编码技术咨询评估、应用调查研究、信息分析检索、数据治理加工、技术改造及应用开发。

3000-500000元,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参照《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技术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市场调节价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 47 号)《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技术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14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

事业单位

标准化技术培训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标准化技术培训

400-600元/人/天,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参照《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技术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市场调节价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 47 号)

《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技术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15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

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根据招标文件或中标合同具体要求执行。根据中标合同约定,待中标人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退还。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6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

事业单位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由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时提交。由采购人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待供应商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退还。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财政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7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事业单位

珠宝检测费(珠宝玉石饰品及贵金属检测)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专门从事珠宝玉石、贵金属及镶嵌饰品的监督检验、仲裁检验、委托检验、公正性评价检验等工作。

双方协商确定,具体详见单位收费大厅公示内容

市场调节价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9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专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437号)、《云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专业服务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0号)



18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事业单位

培训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利用专业技术能力和人员、仪器设备等,对机构和个人开展自愿参加的相关技术培训。

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 号)


19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事业单位

技术服务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利用专业技术能力和人员、仪器设备等, 开展咨询、科学研究、标准研制、技术开发与支持、报告方案图书的编写审查、项目组织与实施等各类技术服务。

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 号)


20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事业单位

技术协作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利用专业技术能力和人员、仪器设备等,与协作方的资源共同完成相关技术协作。

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 号)


21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事业单位

业务协作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按协作单位计划组织资源,进行相关业务协作工作

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 号)


22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建筑材料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事业单位

委托检验(检测)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客户委托,进行产品检验(检测)等相关服务。

60元至12860元(收费明细项目公示于单位业务大厅)

市场调节价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12号)

签订服务合同(协议)的检验业务,具体收费以与客户协商价格为准。

23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建筑材料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事业单位

技术服务费、技术咨询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客户委托,对单位或个人在生产过程、产品质量控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等领域,提供解决存在的技术问题的技术服务;提供技术建议和解决方案等技术咨询服务。

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 号)

合同价由市场调节双方  协商。

24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建筑材料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不得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建筑企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结束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返还保证金申请。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6〕295号)


25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建筑材料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根据招标文件或中标合同具体要求执行,根据中标合同约定,待中标人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退还。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6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建筑材料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事业单位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由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时提交,由采购人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待供应商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事项后退还。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财政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7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事业单位

委托检验(检测)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产品检验检测、分析检测等相关服务,受理方式:客户委托。

5元至20413元(收费明细项目公示于单位业务大厅)

市场调节价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12号)

签订服务合同(协议)的检验业务,具体收费以与客户协商价格为准。

28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事业单位

技术服务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根据双方签订协议(或合同)开展产品质量特性连续监控、产品不合格原因分析等技术服务。受理方式:客户委托。

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

对同一报告编号样品的检验,免费提供一份检验报告,客户要求额外提供检验报告的,按每份20元收取工本费。

29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事业单位

技术培训服务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对机构和个人开展的自愿参加的质量检验相关技术培训。受理方式:客户委托。

1500元至6000元(收费明细项目公示于单位业务大厅)

市场调节价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

包括机构专项委托开展的技术培训和按照市场需求开展的技术培训。

30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根据招标文件或中标合同具体要求执行。根据中标合同约定,待中标人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退还。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1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事业单位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由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时提交。由采购人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待供应商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退还。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财政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2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不得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建筑企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结束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返还保证金申请。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6〕295号)


33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事业单位

非强检计量器具检定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根据客户委托,提供对测量仪器或者测量系统的非强制计量检定、校准、测试等服务。由客户提出委托需求,双方协商并签订委托合同,我院按照合同开展工作并出具结果报告,客户缴交费用,我院出具收费票据和收费明细清单,客户领取样品及证书。

由计量检定机构和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双方协商议定(2-4000元)

市场调节价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文件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12号)

详见院官方网站以及业务收费大厅

34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事业单位

计量器具校准、测试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根据客户委托,提供对测量仪器或者测量系统的非强制计量检定、校准、测试等服务。由客户提出委托需求,双方协商并签订委托合同,我院按照合同开展工作并出具结果报告,客户缴交费用,我院出具收费票据和收费明细清单,客户领取样品及证书。

由计量检定机构和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双方协商议定(2-4000元)

市场调节价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文件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12号)

详见院官方网站以及业务收费大厅

35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事业单位

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根据客户自愿委托开展计量科学研究、能源计量、节能减排等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双方协议约定服务内容和费用。

双方协商议定合同价

市场调节价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

详见院官方网站以及业务收费大厅

36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事业单位

技术培训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根据客户自愿委托开展计量检测技术、计量管理、检测项目能力专业技能培训、规程规范宣贯等,双方协议约定培训服务内容和费用。

双方协商议定合同价

市场调节价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

详见院官方网站以及业务收费大厅

37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根据招标文件或中标合同具体要求执行。根据中标合同约定,待中标人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退还。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8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事业单位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由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时提交。由采购人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待供应商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退还。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财政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9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不得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建筑企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结束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返还保证金申请。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6〕295号)


40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盐业产品质量检验站

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根据招标文件或中标合同具体要求执行。根据中标合同约定,待中标人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退还。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41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盐业产品质量检验站云

事业单位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由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时提交。由采购人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待供应商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退还。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财政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42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事业单位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客运索道运营审查检验和定期检验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客运索道运营审查检验和定期检验。

800-8000元/条

(详见文件:云价收费〔2013〕94号、云发改价格〔2022〕206号、云政发〔2017〕50号、云发改物价〔2019〕425号)

政府制定(财政部、省政府、省发改委、省物价局、省财政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关于锅炉等特种设备审查及检验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1〕10号)、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暂行)及《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9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发〔2017〕50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整改工作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9〕425号


43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事业单位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压力管道安装审查检验和定期检验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压力管道安装审查检验和定期检验费。

详见文件:云价收费〔2013〕94号、云发改价格〔2022〕206号、云政发〔2017〕50号、云发改物价〔2019〕425号

政府制定(财政部、省政府、省发改委、省物价局、省财政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关于锅炉等特种设备审查及检验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1〕10号)、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暂行)及《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9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发〔2017〕50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整改工作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9〕425号


44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事业单位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

详见文件:云价收费〔2013〕94号、云发改价格〔2022〕206号、云政发〔2017〕50号、云发改物价〔2019〕425号

政府制定(财政部、省政府、省发改委、省物价局、省财政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关于锅炉等特种设备审查及检验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1〕10号)、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暂行)及《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9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发〔2017〕50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整改工作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9〕425号


45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事业单位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详见文件:云价收费〔2013〕94号、云发改价格〔2022〕206号、云政发〔2017〕50号、云发改物价〔2019〕425号

政府制定(财政部、省政府、省发改委、省物价局、省财政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关于锅炉等特种设备审查及检验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1〕10号)、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暂行)及《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9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发〔2017〕50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整改工作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9〕425号


46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事业单位

锅炉安全评估服务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受企业委托对非检验周期锅炉的安全性进行评估。

双方协商确定、合同价
、面议

市场调节价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


47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事业单位

安全阀修理技术服务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受委托对不能满足使用的安全阀进行修理。到现场对安全阀进行检查及检修。

参照:基本研磨修理技术服务费(具体以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


48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事业单位

检验检测辅助工程技术服务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受企业(单位)、个人委托,开展检验检测辅助工程服务,包括拆装保温层、防腐层去除恢复、清洗除渍、打磨、塔道检验工作台架等。

双方协商确定、合同价
、面议

市场调节价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预算工程价


49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事业单位

非特种设备及特种设备非强制检验项目检验检测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受企业委托开展相关非强制性检验检测。

双方协商确定、合同价
、面议

市场调节价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暂行)及《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94号)


50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事业单位

常压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委托检验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受企业委托,对常压危化品包装容器生产企业生产许可取证用的罐体样品进行检验。

以单价固定罐体:10000元/台;车载罐体:10000元/台为上限,具体以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


51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事业单位

压力管道年度检查技术服务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受企业委托对企业无法自行实施年度检查的压力管道进行年度检查。

参照:管道公称直径DN≤100:2元。管道公称直径100<DN≤250:3元。管道公称直径250<DN≤1000:4元。管道公称直径DN>1000:5元。
具体以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


52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事业单位

除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以外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委托检验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除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以外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委托检验。

双方协商确定、合同价
、面议

市场调节价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暂行)及《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94号)


53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事业单位

除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以外的起重机委托检验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除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以外的起重机委托检验。

双方协商确定、合同价
、面议

市场调节价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暂行)及《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94号)


54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事业单位

非特种设备目录内的电动葫芦委托检验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受企业委托对非特种设备目录内的电动葫芦实施的安全检验技术服务。

双方协商确定、合同价
、面议

市场调节价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


55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事业单位

电梯安全评估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受企业委托进行在用电梯的安全评估技术服务。

以单价15000元/台为上限,具体以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


56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事业单位

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能力提升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受单位和个人自愿委托组织培训。

800元/人.项—1200 元/

.项,具体以双方协商

确定

市场调节价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


57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事业单位

检验人员能力提升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受单位和个人自愿委托组织培训。

1000元/人.项-1600元/

.项,具体以双方协商

确定

市场调节价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


58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事业单位

技术咨询服务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受企业(单位)和个人委托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双方协商确定、合同价
、面议

市场调节价

《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


59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事业单位


危险化学品常压罐车、旋臂式起重机、轻小型起重设备、电池车类、载货汽车、客车、蓄电池车、其他机动车辆、特种设备出口监督检验等技术服务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受企业委托开展相关非强制性检验检测。

双方协商确定、合同价
、面议

市场调节价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2〕206号)


60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根据招标文件或中标合同具体要求执行。根据中标合同约定,待中标人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退还。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61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事业单位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由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时提交。由采购人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待供应商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退还。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财政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62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不得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建筑企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结束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返还保证金申请。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6〕2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