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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决算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附件1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加挂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知识产权局牌子。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省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省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省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省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省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省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省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5.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7.管理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18.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省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省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加强对知识产权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从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0.有关职责分工。

1)与省公安厅的有关职责分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省公安厅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与省农业农村厅的有关职责分工。①省农业农村厅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②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③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并及时向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研判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4)与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药品批发许可、零售连锁总部许可、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及检查和处罚。市县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5)与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省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由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和14家所属单位组成。分别是:

1.行政单位1家,为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内设处室32个,分别为:办公室、综合规划处、法规处、行政审批处、执法稽查处、登记注册处、信用监督管理处、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处、价格监督检查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处、广告监督管理处、质量发展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安全协调处、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计量处、标准处、认证监督管理处、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知识产权战略发展处、知识产权保护处、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处、新闻宣传处、科技和财务处、机关党委(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2.所属事业单位13个,分别为: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云南省建筑材料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云南省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干部学校、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监测中心、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云南省盐业产品质量检验站、云南省消费者协会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市场监管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牢牢把握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工作总思路,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主动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大力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加快提高质量技术基础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安全风险,努力实现“十五五”云南市场监管工作良好开局一是优化服务提效能,着力提高经营主体发展质量;二是精准施策重实效,持续优化市场消费环境;三是固本强基助转型,深化质量强省和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四是问题导向强监管,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五是刚性约束保安全,全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六是从严从实塑形象,持续加强自身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2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1个。截至2025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28人,其中:行政编制247工勤人员编制37人,事业编制644人。在职实有82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2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101人。

离退休人员693人,其中:离休9人,退休684人。

车辆编制142辆,实有车辆126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56,204,862.5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58,784,792.51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76,571,670.00元,上级补助收入20,00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0,828,40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19,880,853.4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31,032,413.41元(含结余结转资金),减幅2.5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较上年减少3,125,460.00元,减幅1.13%;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8,006,100.00元,增幅62.4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财政资金较上年减少31,032,413.41 元。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中,一方面,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省级食品安全监管补助资金、省计量院履职运转及事业发展经费等专项经费安排有所缩减;另一方面,市场监管执法办案专项经费、市场监管对下专项补助经费因项目整合不再单独设立,相关经费相应减少基本支出中,为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公用经费按在2025年的基础上有所压减。二是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较上年增加30,343,999.72元,主要原因是根据2026年检验检测市场预计情况,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增加。三是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20,000元,为所属事业单位增加上缴财政利息支出。四是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8,991,951.13元,主要原因是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收到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的工作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58,784,792.51元,其中本年收入424,567,908.30元,上年结转收入34,216,884.21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4,567,908.3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31,032,413.41元(含结余结转资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4,165,404.39元,减幅7.45%;财政拨款结余较上年增加3,132,990.98元,10.08%。一是财政资金减少34,165,404.39元主要是:项目支出中,一方面,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省级食品安全监管补助资金、省计量院履职运转及事业发展经费等专项经费安排有所缩减;另一方面,市场监管执法办案专项经费、市场监管对下专项补助经费因项目整合不再单独设立,相关经费相应减少基本支出中,为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公用经费按在2025年的基础上有所压减。二是财政拨款结余增加3,132,990.98元。主要原因为2025年第二批中央食品药品监管(食品部分)补助资金项目涉及跨年采购,资金未支付,所以结余结转资金较上年度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56,204,862.5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58,784,792.51元,其中:基本支出177,931,768.8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617,062.07,主要原因分析为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公用经费按在2025年的基础上有所压减。项目支出280,853,023.6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8,380,851.34主要原因为:一方面,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省级食品安全监管补助资金、省计量院履职运转及事业发展经费等专项经费安排有所缩减;另一方面,市场监管执法办案专项经费、市场监管对下专项补助经费因项目整合不再单独设立,相关经费相应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海关事务-海关监管3,500,000.00元,主要用于拟输华食品农产品风险分析评估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知识产权事务-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755,860.00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进校园宣传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知识产权事务-国际合作与交流1,200,000.00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地理标志国际交流宣传活动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知识产权事务-知识产权宏观管理16,144,425.00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地理标志运营平台奖补专利转化促进宣传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55,999,132.13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37,000.00元,主要用于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工作专项经费及因公出国(境)专项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机关服务10,588,398.64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机关服务中心履职运转及机关后勤综合保障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经营主体管理31,694,978.16元,主要用于能力提升经费支出6,534,226.81元,市场秩序监管经费支出24,118,155.00元,省消协办履职运转及事业发展经费支出882,596.35元,广告监测中心履职运转及事业发展经费支出160,000.00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秩序执法6,431,017.80元,主要用于反垄断及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经费支出314,167.80元,市场秩序监管及能力提升经费支出5,566,850.00元,投诉举报中心履职运转及事业发展经费支出550,000.00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29,062,900.00元,主要用于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及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政务信息化建设、运维及信创支出28,058,500.00元,市场秩序监管经费支出884,400.00元,信息中心履职运转及事业发展经费支出120,000.00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质量基础106,450,997.03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6,139,800.00元省标化院能力提升经费支出1,423,850.00元,省质检院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及能力提升经费、纤维公证检验经费支出2,099,478.30元,省计量院履职运转及事业发展经费支出9,058,000.00元,省特检院能力提升经费支出14,829,815.00元,省珠宝院中央基建投资经费和事业单位运行成本与能力提升经费支出17,254.00元,市场监管干部学校事业发展经费支出2,197,425.00元,质量基础与安全监管经费支出30,217,775.00元,部门预算机动经费支出3,550,000元,其他人员支出25,606,100.00元,其他零星项目支出1,378,754.00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质量安全监管22,117,700.00元,主要用于市场秩序监管经费支出50,000.00元,质量基础与安全监管经费支出22,067,700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食品安全监管72,463,481.60元,主要用于省级食品安全监管补助资金专项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事业运行49,521,772.18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省盐检站事业发展经费及能力提升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16,000.00元,主要用于市场秩序监管经费支出220,000.00元,省干部学校其他人员支出96,000.00元

科学技术支出-基础研究-科技人才队伍建设32,164.00元,主要用于省标化院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引进专项经费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科技重大项目-重点研发计划1,700.00元,主要用于省质检院科技合作专项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28,720.00元,主要用于省本级就业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90,000.00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81,98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387,16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548,118.14元,主要用于省局机关及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60,000.00元,主要用于省局机关及属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就业创业服务补助35,300.00元,主要用于贷免扶补扶持创业服务补助经费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服务补助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05,000.00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6,690.95元,主要用于省级机关工伤保险及大病医疗。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881,318.65元,主要用于医疗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6,245,325.23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医疗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8,474,840.45元,主要用于云南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及属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53,234.50元,主要用于云南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及属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2,539,578.05元,主要用于云南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及属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食品安全监管48,000,000.00,主要用于2026年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粮食储备4部门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其中:安排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38,961,200.00元;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730,000.00元;云南省农业农村厅5,263,600.00元;云南省粮食和储备局1,045,200.00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96.00个,采购预算总额188,339,96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975,75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4,191,115.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173,10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895,309.58元,较上年减少812.11元,下降.0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70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0%,共计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5个,因公出国(境)77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28,000.00元,较上年减少600.00元,下降0.1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50次,预计共接待20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加强内部管理和财务核算,精简和压缩了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务接待预算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867,309.58元,较上年减少212.11元,下降.0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67,309.58元,较上年减少212.11元,下降.0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8辆。

增减变化原因: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加强内部管理和财务核算,精简和压缩了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省级食品安全监管补助资金专项经费(省本级)

项目设置绩效目标27个,其中:产出指标共有23个,包括数量指标17个、质量指标4个、时效指标2个;效益指标共有3个,均为社会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为1个,为服务对象满意度。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①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监测完成数量≥44000批次;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资金监督检查≥1次;③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启动仪式≥1次;④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体系检查≥25家;⑤食品相关产品抽检监测完成数量≥1620批次;⑥完成全省食品安全状况分析报告≥4份;⑦开展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考核≥10家;⑧完成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培训≥680人;⑨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80家;⑩食品安全宣传材料印制数量≥30万份;⑪开展大型食品销售企业体系检查≥2家;⑫印制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许可证≥49万套;⑬开展全省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抽查≥1次;⑭开展放心配餐单位体系检查≥20家;⑮开展全省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1次;⑯开展养老和高职院校食堂现场检查≥449家;⑰开展全省食品安全随机检≥1次。

2)质量指标:①野生菌中毒保险赔付率100%;②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97%;③食品流通环节交叉检查州市覆盖率≥100%;④食品安全舆情处理率≥98%。

3)时效指标:①抽检不合格食品处置率100%;②食品安全监管项目完成时间2026年12月31日内。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1)不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件;(2)全省食品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3)野生菌中毒死亡人数同比减少。

3.满意度指标

全省居民食品安全满意度≥85%。

(二)省级食品安全监管补助资金专项经费(省对下)

项目设置绩效目标11个,其中:产出指标共有8个,包括数量指标5个、质量指标1个、时效指标2个;效益指标共有2个,均为社会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为1个。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①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量≥22728批次;②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数量≥7018批次;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量≥3665件;④粮食安全抽检监测及调查测报≥1519批次;⑤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数量≥34800批次;

2)质量指标:州市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97%。

3)时效指标:①任务完成时间2026年12月内;②抽检不合格产品处置按时完成处置率100%。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①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②食源性疾病发病率控制情况小于上年情况。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全省居民食品安全满意情况≥8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531,191.2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1,471.08,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为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按在2025年的基础上有所压减。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164,754,800.5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455,590.05 ,主要原因为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规范委托业务费管理,大力压缩委托事项数量和经费规模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1,381,402,605.76元,其中,流动资产171,657,040.67元,固定资产399,935,107.7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500,000.00元,在建工程680,121,313.34元,无形资产128,476,232.37元(净值),其他资产712,911.65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337,145.65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6,272,906.6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0辆,账面原值3,286,429.00元;报废报损资产1134项,账面原值8,571,287.9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4,816.88元;资产使用收入4,459,040.89元,其中出租资产9881.81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4,459,040.89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