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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
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隶属于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政府依法设置的综合性法定检测机构,中心依据国家、省管理部门审查考核获准的检校资质,履行法定计量检定检测、产品质量检验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职责。主要职责范围是:贯彻执行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保障量值统一;在授权范围内开展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仲裁检定、测试与校准;依法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仲裁检验、定期检验和委托检验;在核准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委托检验及特种设备事故的鉴定、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为社会组织及个人提供质量、计量、标准和特种设备方面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开展螺旋藻、玛咖、计量、检验检测科学技术研究。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丽江中心紧紧围绕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契机,加强自身建设,扩大检验检测项目,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综合检验检测能力,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在服务旅游市场整治、经济建设和推进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主要工作和成效有:

1.日常检验有序开展,稳步提高。2018年,在政策要求收费降低、计量强制检定免征的情况下,截止1231日,丽江检测中心实现检验检测收入643.21万元其中:非税收入153.52万元,经营收入489.69万元常规检验2018年完成19,856台件(样),较2017年同期完成17649台件(样)增长了2207台件(样)。

2.成功申报省级精神文明单位。2016年批准成为古城区精神文明单位2017年批准成为市级精神文明单位后,丽江检测中心于2018年10月获得“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称号。

3.获得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诚信达标证书。丽江检测中心于2018年9月,顺利通过全省首家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检验检测诚信工作组组织的诚信建设试点单位现场评审。以诚信为核心,开展诚信建设、树立诚信理念、传播诚信文化,加强团队凝聚力和执行力。

4.科研方面。一是年年有科研成果,两项科研计划项目通过验收,还获得省科技厅后补助资金50.4 万元,获原省质监局科技资金补助7.5万元,共获科技资金补助57.9万元;二是全力服务丽江市委市政府科技人才引进工作,作为云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受丽江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委员会委托,组织开展《丽江市2018年(第一批)院士专家工作站专家咨询会》,共完成19家院士工作站的评审工作,其中院士工作站2家,国家级专家工作站4家,省级专家工作站8家,市级专家工作站5家。

5.检验检测项目扩项,设备更新2018年新增加了水表检定和精密压力表检定装置等设备,更新了特种设备安全阀智能检定装置等,共投入技术设备更新改造采购资金总额150.29万元,确保更好地为民生计量和安全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单位是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与上年保持一致。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均为事业编制;在职在编事业人员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18年度收入合计965.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0.83万元,占总收入的47.73%;经营收入489.69万元,占总收入的50.72%;其他收入14.91万元,占总收入的1.55%。

收入同比分析: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7.1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1.37%,主要原因是由于收费政策变化,2018年收费成本补助与上年相比大幅减少;经营收入增加64.85%,主要原因2018年计量强制检定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属于我中心经营收入,导致经营收入比上年大幅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18年度支出合计1 127.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43万元,占总支出的27.27%;项目支出330.11万元,占总支出的29.29%;经营支出489.69万元,占总支出的43.44%。

支出同比分析: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19.57%,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基本持平;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6.46%,主要原因是由于收费政策变化,收费成本补助减少;经营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74.83%,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用经营收入大量弥补财政拨款收入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7.43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保持持平。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4.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3.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0.1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46%,主要原因是由于收费政策变化,收费成本补助减少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弥补人员工资不足、日常检验检测成本开支、办公设备、专用设备购置以及实验室改造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0.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0.88%。与上年对比,减少31.37%,主要原因是收费政策变化,收费成本补助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9.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58%。其中:标准化管理90.50万元,事业运行226.85万元,其他质量技术监督和检验检疫事务支出12.50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50.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4%其中: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13万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37.40万元,主要用于科技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6%,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0.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3万元。用于缴存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离退休费支出。

4.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支出24.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5%,其中事业单位医疗1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7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90万元用于缴存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7.84万元,为住房公积金,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3.90万元,完成预算的86.8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93万元,完成预算的99.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7万元,完成预算的7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八项规定,严控“三公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43万元,增长11.4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保持平衡无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3万元,增长40.3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2018年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复评审,计量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复评审及新建计量标准评审发生的接待支出,因此公务接待费支出比2017年有所增长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93万元,占64.24%;公务接待费支出4.97万元,占35.76%。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9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9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现场检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9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9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复评审,计量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复评审及新建计量标准评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18年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226.85万元,上年同比减少4.46万元,部门事业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日常办公费、资料印刷费、日常水电费、电话网络等邮电费、办公楼办公设备维护费用、检验检测差旅费、会议、培训、工会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国资产总额2533.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6.60万元,固定资产2227.7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39.48万元,无形资产9.7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8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9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1.4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533.61

156.60

2227.78

89.39

50.84

0

2087.55

0

139.48

9.75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5.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4.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由于单位项目未纳入预算绩效评价的范围,故附表10-附表14无数据。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 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没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也没有使用财政专户资金安排支出,故《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决算公开中未涉及需要解释的专用名词。

 

 

附件:附件: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8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点击此处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