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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企业名称申报(名称预先核准)相关问题汇总
2018-02-01 09:37  来源: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企业名称申报相关问题汇总

 

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表述+组织形式”顺序构成,行政区划冠“云南”的企业名称由省工商局核准。

申请行政区划冠“云南”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可以登录省工商局网站“网上办事大厅”( http://gsxt.ynaic.gov.cn/webportal1/g/all#page2)申报,也可以到企业登记机关窗口申报。

网上申报名称的法定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在登记机关窗口申报的本级机关核准的当场办理;在登记机关窗口申报的需要上级机关核准的5个工作日办结。

窗口申报时提交资料: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表格)、出资人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出资人共同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提示“该字号为驰名商标”时,请到窗口申报,窗口工作人员根据该驰名商标类别与所申报名称行业的关联情况,作出是否受理名称申请的决定。

企业名称申报由于相近相似被驳回,指的是申报名称,与在先(已登记注册、已预先核准)企业名称相近相似。重新申报名称可到登记机关窗口查询咨询。相关法规规章,请查阅《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企业名称相近相似规则》。

已经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保留期6个月,到期可以延期一次(6个月)。

网上名称预核准提交后发现错误,请到公司登记机关(申报名称时选择的)窗口申请已核名称调整。或申请撤销,需提交所有出资人签字的撤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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