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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扬州大运河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函
2020-11-19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扬州大运河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函- 云南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扬州大运河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函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11/19/content_5562622.htm

2020年11月19日 00:00 点击:[]


你省《关于批准在扬州建设中国大运河博物馆的请示》(苏政发〔2019〕66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在扬州建设的大运河博物馆定名为“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

上一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反不正当竞争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下一条:RCEP刚刚签署,李克强抓紧部署国内相关工作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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