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2210570010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1-11-22 08:57 公文范围:公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7期)
近期,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抽检中发现3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我省1家生产单位,3家经营单位,现将有关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GC21000000004032217的油菜花蜂蜜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宜良县狗街镇美好多百货店销售的标称云南丁氏蜂业工贸有限公司冠源加工厂生产的油菜花蜂蜜,经检验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经调查发现,宜良县狗街镇美好多百货店销售的油菜花蜂蜜由云南丁氏蜂业工贸有限公司冠源加工厂生产,共生产2679瓶,共计1339.5公斤,货值38845.5元。已销售2679瓶,共计1339.5公斤,无库存,云南丁氏蜂业工贸有限公司向经销商发出召回公告。
(三)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云南丁氏蜂业工贸有限公司冠源加工厂生产不合格油菜花蜂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云南省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了编号为“昆市监罚告【2021】58号”的处罚决定书,给予当事人没收非法所得89044.5元,并案罚款1630206元的行政处罚。
2.云南丁氏蜂业工贸有限公司冠源加工厂采取的整改措施:(1)加强原料入库前检测;(2)对公司库存所有原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抽样检验,重点针对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进行检测。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已于2021年11月02日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四)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经调查发现,宜良县狗街镇美好多百货店销售的油菜花蜂蜜共购进24瓶,货值684元,已销售11瓶,共计5.5公斤,库存13瓶,共计6.5公斤。收到检验报告时宜良县狗街镇美好多百货店立即张贴了召回公告。
(五)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宜良县狗街镇美好多百货店销售的油菜花蜂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六条第(二)项,昆明市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了编号为“宜市场处字[2021]第177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作出没收非法所得303.5元及13瓶不合格油菜花蜂蜜,罚款5370.5元的行政处罚。
2.宜良县狗街镇美好多百货店采取的整改措施:严格索证索票,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并更换进货厂家。昆明市宜良县市场监管局已于2021年10月11日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二、抽样编号为GC21000000004032222的油菜花蜂蜜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宜良县宏凯供销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云南丁氏蜂业工贸有限公司冠源加工厂生产的油菜花蜂蜜,经检验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经调查发现,宜良县宏凯供销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油菜花蜂蜜由云南丁氏蜂业工贸有限公司冠源加工厂生产,共生产3447瓶,共计1723.5公斤,货值49981.5元。已销售3447瓶,共计1723.5公斤,无库存,召回105瓶,共计52.5公斤。
(三)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云南丁氏蜂业工贸有限公司冠源加工厂生产不合格油菜花蜂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云南省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了编号为“昆市监罚告【2021】58号”的处罚决定书,给予当事人没收非法所得89044.5元,并案罚款1630206元的行政处罚。
2.云南丁氏蜂业工贸有限公司冠源加工厂采取的整改措施:(1)加强原料入库前检测;(2)对公司库存所有原料、半成品、成品均进行抽样检验,重点针对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进行检测。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已于2021年11月02日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四)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经调查发现,宜良县宏凯供销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油菜花蜂蜜共购进24瓶,共计12公斤,货值477.6元,已销售14瓶,共计7公斤,封存10瓶,共计5公斤。收到检验报告后宜良县宏凯供销有限责任公司张贴了召回公告。
(五)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宜良县宏凯供销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油菜花蜂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六条第(二)项,昆明市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了编号为“宜市场处字[2021]第180号”的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当事人没收非法所得278.6元及13瓶不合格油菜花蜂蜜,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2.宜良县宏凯供销有限责任公司采取的整改措施:严格索证索票,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并更换进货厂家。昆明市宜良县市场监管局已于2021年11月09日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三、抽样编号为GC21000000004032212的油菜花蜂蜜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富源县营上镇华联购物广场销售的油菜花蜂蜜,经检验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经调查发现,富源县营上镇华联购物广场销售的油菜花蜂蜜由云南丁氏蜂业工贸有限公司冠源加工厂生产,共生产120瓶,共计60公斤,货值1740元。已销售120瓶,共计60公斤。云南丁氏蜂业工贸有限公司已向经销商发出召回公告。
(三)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云南丁氏蜂业工贸有限公司冠源加工厂生产不合格油菜花蜂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云南省昆明市市场监管局下达了编号为“昆市监罚告[2021] 58号”的处罚决定书,给予当事人没收非法所得89044.5元,并案罚款1630206元的行政处罚。
2.云南丁氏蜂业工贸有限公司冠源加工厂采取的整改措施:(1)加强原料入库前检测;(2)对公司库存所有原料、半成品、成品均进行抽样检验,重点针对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进行检测;(3)封口加装一层铝膜防止二次污染。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已于2021年11月2日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四)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经调查发现,富源县营上镇华联购物广场销售的油菜花蜂蜜共购进12瓶,共计6公斤,货值220.8元;已销售7瓶,共计3.5公斤,库存5瓶,共计2.5公斤,已封存5瓶。富源县营上镇华联购物广场已发出召回公告,已销售的7瓶中有4瓶用于检验,另外3瓶商家自己食用,未对外销售。
(五)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富源县营上镇华联购物广场销售的油菜花蜂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案件查办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认真及时整改,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及过罚相当的原则,曲靖市会泽县下达了编号为“富市监罚[2021]261号”的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当事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2.富源县营上镇华联购物广场采取的整改措施:严格索证索票,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并更换进货厂家。曲靖市富源县市场监管局已于2021年10月11日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月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