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1910570017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9-06-28 11:04 公文范围:公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总局2019年第6号通告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抽检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我省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云南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昆明前兴店经营的土鸡(抽样编号为GC1800650231306)
(一)抽检基本情况。2018年10月24日,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在云南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昆明前兴店抽取2公斤土鸡(购进日期为:2018-10-24,购进企业为柳州市绿桂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送检,2018年11月19日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磺胺类(总量)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19年2月19日,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云南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昆明前兴店”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该店于2018年10月24日从柳州市绿桂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购进土鸡4.4公斤,其中2公斤土鸡(鲜)作为检品,已送检,1.8公斤土鸡(鲜)销售给零散消费者,剩余0.6公斤土鸡(鲜)已于当天报损销毁,无法召回。
(二)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将磺胺类纳入农产品快检项目,同时要求经营者严格进货查验制度,如实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确保所购进和销售的产品质量安全。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