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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示
2020年1号消费提示——注重消费安全 欢乐祥和过年

云南省消费者协会20201号消费提示


注重消费安全 欢乐祥和过年


2020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保障全省消费者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云南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春节期间注重科学、文明、安全消费,欢乐祥和过年。

一、采购食品

消费者应选择到证照齐全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采购食品,并且做到“三注意”:一注意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三无”食品;二注意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不购买超过保质期食品;三注意食品外观,选择购买食品标识齐全、包装完整无损、感官性状正常且在保质期内的食品。

二、聚餐消费

家庭聚餐时注意饮食均衡,科学饮食,准备食物前、后和用餐前要勤洗手,肉类和蛋类等食物要彻底烹调煮熟后食用,不暴饮暴食,不过量饮酒,不饮用来历不明的散装白酒。外出就餐时,要注意查看餐厅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做到按需点餐,文明用餐。不购买和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动植物,特别是不食用野生动物和毒性中药材。

三、安全消费烟花爆竹

到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公司或商户选购烟花爆竹。购买时要注重商品质量和品牌,防范伪劣商品带来人身财产伤害的风险。在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燃放,并按燃放说明正确燃放。倡导文明消费,减少购买燃放烟花爆竹,践行绿色、低碳、环保的消费方式。

四、树立科学文明安全消费新理念

提醒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养成索要并保存发票、购货小票等凭证的好习惯。当与商家发生消费纠纷无法协商解决时,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祝愿广大消费者在欢乐、祥和、安全、文明、健康的环境中度过一个有品质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