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局长信箱 |网站地图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消费提示
2020年第4号消费提示——“五一”假期消费提示

云南省消费者协会

2020年第4号消费提示


“五一”假期消费提示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会使外出旅游、购物迎来小高峰。经过一段时间艰苦努力我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境外疫情持续蔓延,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决不能放松。云南省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假期仍要注意防护措施,平安出行、安全消费。

外出旅行方面,提醒您:一是要周密计划,准备要充足。出行前要掌握各种防疫防控知识,详细了解目的地旅游景区是否开放,密切关注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的疫情发展,以及沿途交通情况,并详细了解出行沿途区域的防疫防控要求。二是按计划的行程路线,提前与沿途餐饮、住宿、景区等场所进行预约。三是尽量选择自驾游,如选择乘坐高铁、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与他人密切接触。四是出游必须携带足够用量的口罩、手套和消毒剂、免洗液等防护用品。

购物消费方面,提醒您:一是在外出购物时,要做好防护和消杀工作,尤其是在超市、商场等空气不流通、空间相对密闭、人员比较集中的场所需戴口罩,避免交叉感染。二是选购食品应选择资质齐全、食品贮存条件较好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购买时要查看标签标识,查看商品价格、生产日期等,选择包装完整、感官正常、在保质期内的食品。对于需要冷藏和冷冻的食品,购买时应注意是否符合相应的贮存条件。三是网购商品时,应选择知名电商平台,通过官方链接与客服沟通完成支付,拒绝点入陌生链接进行私下交易。小长假期间快递物流压力较大,需要急用的物品建议提前与商家沟通。四是注意申领消费券的有效期。进一步拉动消费,很多地方政府向消费者发放了消费券,用于支持受疫情冲击较为严重的旅游、餐饮、体育等领域的消费,申领到消费券的消费者要注意有效期。

在餐饮消费方面,提醒您:一是在进入餐饮、购物和住宿场所时,要避免人员拥挤,做到“勤洗手、保距离”,结账时可以采取电子方式支付。二用餐时建议采取分餐的模式,避免聚集,提倡使用“公筷公勺”或“分餐自取”模式进餐。三是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自觉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主动抵制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坚决拒售、拒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坚决不购买、不消费野生动物及制品,不做违法经营者的“帮凶”。四是注意防止食用野生菌中毒。野生菌要彻底炒熟后再食用。炒菌子时需多放一点油,用够时间,将菌子彻底炒熟后再食用,炒熟的菌子一顿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