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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通报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报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

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现将2020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通报如下。

 一、特种设备基本情况 

(一)特种设备登记数量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全省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共255066台(套),其中锅炉6534台,压力容器69789台,电梯128079部,起重机械35686台,场(厂)内机动车辆14318台,大型游乐设施626台,客运索道34


 




 

 


 

云南省特种设备种类分布图

 

(二)特种设备生产和作业人员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全省持有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充装许可证的单位766家,其中:设计单位17家,制造单位48家,安装改造修理单位301家,移动式压力容器及气瓶充装单位400家。

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139844人,持证167796张。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检测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特种设备执法监督检查48232人次,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3402份,责令停厂整改19家,查封、扣押设备68台(套),罚款816.75万元,受理并处理投诉举报201起。

截至2020年底,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183546台(套)特种设备及部件进行了检验,其中监督检验26641台(套),定期检验156905台(套)。

二、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

2020年,全省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3起,死亡5人;其中特种设备较大事故1起,一般事故2起;共发生特种设备相关事故2起,死亡3人。全省特种设备事故及相关事故起数同比减少1起,死亡人数同比增加6人。全年未发生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二)事故特点

发生5起特种设备事故和相关事故按设备种类划分,起重机械事故2起,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2起,锅炉1起;按事故发生环节划分,使用操作环节4起,检修环节1起。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非法违法使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2020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主要工作情况 

2020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重点任务,加强特种设备监管,完成疫情防控保障任务,守住不发生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底线。

(一)加强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证后监管

一是采用重点检查与“双随机、一公开”相结合的方式,结合投诉举报问题线索,加强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充装单位的监督检查。二是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企业年报公示工作要求,督促全省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充装单位完成企业年报公示,公示率达100%

(二)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隐患排查治理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等专项工作要求,针对特种设备使用环节风险隐患特点,组织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专项排查整治、旅游景区景点和游乐场所重点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起重机械专项执法检查、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隐患排查、公用燃气管道检验问题隐患整改、查处无证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液化石油气瓶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整改问题隐患。

(三)深入推进燃煤锅炉节能和淘汰工作

加大工作力度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特种设备安装开工告知、注册登记、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环节,严把燃煤锅炉准入关;全面摸清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在《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符合淘汰范围的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数量督促使用单位完成淘汰任务

(四)强化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

一是组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培训,督促检验检测机构完成“锅炉水位控制系统”、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风险分析和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整改确认,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加强与属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联动,发挥技术支撑作用。二是组织特种设备检验质量抽查,提升检验质量。三是部分检验检测机构完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证后检查。

(五)做好疫情防控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

新冠疫情发生后,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省安委办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企业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迅速部署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保障任务,优化服务措施,加强涉疫重点场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保障;突出医用氧气等气瓶充装单位,口罩、消毒液、酒精等防疫物资生产单位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深入工业园区、重点生产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做好节假日和重点时段特种设备安全保障,积极推进电梯按需维保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开展2020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云南行”、安全生产“五进”等活动。

四、2021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重点

2021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长效机制,开展“除隐患,压事故”专项行动,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集中攻坚不断提高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能力,严守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