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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监管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整体水平,20207月至12月,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抽查的危险化学品包括无机类产品、有机类产品、氯碱产品、工业气体产品和化学试剂。

(一)无机类产品

本次监督抽查抽检的无机类产品主要包括:工业黄磷、工业赤磷、工业磷酸、工业湿法粗磷酸、工业硫酸、工业氟硅酸、工业氟硅酸钠、工业铬酸酐、工业重铬酸钠、工业硫磺(固体产品)、工业高锰酸钾、液体无水氨等。

(二)有机类产品

本次监督抽查抽检的有机类产品主要包括:工业用甲醇、工业甲醛溶液、粗苯、焦化萘、焦化甲苯、焦化二甲苯、脂松节油、α-蒎烯、β-蒎烯、石油苯等。

(三)氯碱产品

本次监督抽查抽检的氯碱产品包括:工业氢氧化钠、漂白粉、工业用液氯、次氯酸钠。

(四)工业气体产品

本次监督抽查抽检的工业气体产品包括:溶解乙炔、工业液体二氧化碳、工业氢。

(五)化学试剂

化学试剂一般分为无机化学试剂、有机化学试剂和单质3类,本次监督抽查抽检的危险化学品—化学试剂包括:化学试剂甲醇和化学试剂盐酸。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抽查总体情况

按照双随机工作原则,共抽查了昆明、曲靖、昭通、玉溪、红河、文山、普洱、楚雄、大理、丽江、怒江、保山、德宏等13个州市的128家生产企业生产的150批次产品。

(二)企业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共抽查了生产企业128家,经检验,125家企业抽检合格,企业抽查合格率为97.66%。

(三)产品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共抽查样品150批次,经检验,147批次样品实物质量合格,实物质量批次抽查合格率为98.00%,不合格发现率为2.00%

本期通报仅代表所抽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三、发现的质量问题

对本次抽查检验出现的不合格项目进行分析如下:

(一)漂白粉

本次抽查,有1批次漂白粉不合格,规格为B-28,不合格项目为:有效氯(以Cl计)、水分,生产企业为陆良永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其执行标准为HG/T 2496-2006《漂白粉》。

1.有效氯(以Cl计)指标不合格。

漂白粉具有漂白和消毒两种功效,而有效氯含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漂白粉产品漂白和消毒的效果,有效氯(以Cl计)含量偏低,会降低漂白粉产品漂白和消毒的效果。

2.水分指标不合格。

漂白粉水分含量超标,会直接造成漂白粉产品中有效氯的分解流失,进而导致有效氯含量降低。

(二)溶解乙炔

本次抽查,有2批次溶解乙炔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磷化氢、硫化氢试验、净含量。溶解乙炔的执行标准为:GB 6819-2004 《溶解乙炔》。生产企业为宣威市大维气体有限公司和个旧锡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云锡溶解乙炔厂。

溶解乙炔磷化氢、硫化氢试验不合格,会造成以下危害:

1.高含量的磷化氢、硫化氢会腐蚀和堵塞溶解乙炔生产设备和气瓶的气阀、阻火器、高压充气管接头等处,直接影响到生产设备和气瓶的使用寿命,同时还有引发超压爆炸的安全隐患。

2.高浓度的磷化氢会降低乙炔气的自燃点,稍有泄漏很容易引起自燃,造成火灾。

3.进行金属制品切割加工时,高含量的磷化氢、硫化氢会导致金属制品的切割部位脆化,进而影响到金属制品的焊接加工等工序。

四、工作要求

针对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问题企业所在辖区市场监管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认真做好结果处理工作,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销售企业记入信用记录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公示,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主动召回存在缺陷产品,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

 

附件:2020年云南省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受检产品

及检验结果汇总表

 

 

 

 

 

 

 

 

 

 

 

 

 

 

 

 

 

 

 

 

 

 

 

 

 

 

 

 

 

 

 

 

 

 

 

 

 

 

 

 

 

 

 

 

 

 

 

主发:公众。

抄送: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州、市市场监管局;省局执法稽查处、

信用监管处、质量发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