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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通报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2021年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家用燃气灶和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情况通报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2021年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家用燃气灶和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情况通报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家用燃气灶和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监管,202010月至20211月,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以上三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

此次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天然气/强排式)监督抽查抽样的地区集中在昆明市,涉及19家经销企业20个品牌共计20批次。依据国家标准GB 6932-2015《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抽查的重点检验项目有:燃气系统气密性、热水性能、燃烧工况(无风状态)、安全装置、电气安全、标志共六个项目。

此次监督督抽查被抽样的有19家经销企业共20批次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样品,经检验,企业抽查合格率为100%;抽查20批次产品,20批次产品全项目合格,实物质量批次抽查合格率为100.00%。

(二)家用燃气灶

此次家用燃气灶(天然气/液化气)监督抽查抽样的地区集中在昆明市,涉及19家经销企业20个品牌共计20批次,具体分为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两个气种。依据国家标准GB 16410-2007《家用燃气灶具》,抽查的重点检验项目有:标志、结构、气密性、热负荷、燃烧工况、使用直流电源的灶具,当直流电源异常时、安全装置、温升共八个项目。

此次监督督抽查被抽样的有19家经销企业共20批次家用燃气灶样品,经检验,企业抽查合格率为100%;抽查20批次产品,20批次产品全项目合格,实物质量批次抽查合格率为100.00%。

(三)液化石油气

此次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主要覆盖的地区为楚雄、大理、昭通、红河、玉溪、曲靖、文山和普洱等8个地州、市的储配站、销售门店,共计抽样110批次。昆明市的监督抽查由昆明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与省局联动开展工作。

此次监督抽查的110次液化石油气样品,产品品种均为商品丙丁烷混合物。经检验,110批次样品中有85批次全项目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2.73%。不合格项目主要有:掺混二甲醚、(C3+C4)烃类组分、铜片腐蚀、残留物。

本期通报仅代表所抽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二、工作要求

针对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问题企业所在辖区市场监管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认真做好结果处理工作,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销售企业记入信用记录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公示,对连续两年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加大惩治力度。此外,要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

 

 

附件:1.2020-2021年云南省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受检产品及检验结果汇总表

2.2020-2021年云南省家用燃气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受检产品及检验结果汇总表

3.2020-2021年云南省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受检产品及检验结果汇总表

        4.2019年至2020年云南省连续两年液化石油气抽检不合格企业统计表

 

 

 

 

 

 

 

 

 

 

 

 

 

 

 

 

 

 

 

抄送:各州、市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局执法稽查处、信用监管处、质量发展处。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2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