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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监管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2021年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2021年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整体水平,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10月至20211月,在全省范围内对婴幼儿塑料奶瓶、密胺塑料餐具、保鲜膜(袋)、食品接触用纸容器(纸杯、淋膜纸餐具、纸浆膜塑餐具、纸盒类)、普洱茶包装用棉纸等5种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工作,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普洱茶包装用棉纸。

本次抽查覆盖昆明、西双版纳、大理、临沧等4个州市共18家生产企业生产的30批次样品,经检验,24批次样品合格。

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有:定量偏差指标、耐破指数指标、微生物限量(霉菌)指标。

(二)食品接触用纸容器(纸杯、淋膜纸餐具、纸浆膜塑餐具、纸盒类)。

本次抽查覆盖昆明、昭通、曲靖、玉溪、红河、文山、普洱、楚雄、大理、丽江、迪庆、保山、德宏、临沧等14个州市共46家生产企业50批次样品,经检验,49批次样品实物质量合格,43批次样品产品标识信息合格。

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有:感官指标、产品标识信息。

(三)婴幼儿塑料奶瓶。

本次抽查覆盖昆明、昭通、曲靖、玉溪、红河、文山、普洱、西双版纳、楚雄、大理、丽江、怒江、保山、临沧等14个州市20家经销企业销售的20批次样品,经检验,20批次样品实物质量合格,8批次样品产品标识信息合格。

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产品标识信息。

(四)密胺塑料餐具。

本次抽查覆盖昭通、曲靖、玉溪、红河、文山、普洱、西双版纳、楚雄、大理、丽江、怒江、保山、德宏、临沧等14个州市共16家经销企业销售的20批次样品,经检验,20批次样品实物质量合格,5批次样品产品标识信息合格。

 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产品标识信息。

(五)保鲜膜(袋)。

本次抽查覆盖昆明、昭通、曲靖、玉溪、红河、文山、普洱、西双版纳、楚雄、大理、丽江、怒江、保山、德宏、临沧等15个州市共27家经销企业销售的60批次样品。经检验,60批次样品实物质量合格,42批次样品产品标识信息合格。

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产品标识信息。

二、工作要求

针对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问题企业所在辖区市场监管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认真做好结果处理工作,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销售企业记入信用记录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公示。此外,要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主动召回存在缺陷产品,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

 

附件:2020年云南省普洱茶包装用棉纸等5种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检验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