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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通报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云南省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情况通报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云南省

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情况通报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5月至10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抽查的危险化学品包括无机类产品、有机类产品、氯碱产品、工业气体产品和化学试剂。

无机类产品包括:工业黄磷、工业赤磷、工业磷酸、工业湿法粗磷酸、工业硫酸、工业氟硅酸钠、工业氟硅酸镁、工业重铬酸钾、工业硝酸、工业高锰酸钾、液体无水氨等11种产品。有机类产品包括:工业用甲醇、工业甲醛溶液、粗苯、焦化萘、焦化甲苯、脂松节油、α-蒎烯、β-蒎烯等8种产品。氯碱产品包括:工业氢氧化钠、工业用合成盐酸、工业用液氯、次氯酸钠等4种产品。工业气体产品包括:溶解乙炔、工业液体二氧化碳2种产品。化学试剂包括:化学试剂-甲醇、化学试剂-无水乙醇、化学试剂-硫酸、化学试剂-盐酸和化学试剂-硝酸等5种产品。

二、抽查结果分析

   本次抽查,覆盖了昆明、昭通、曲靖、玉溪、红河、文山、普洱、楚雄、大理、保山等10个州市的121家生产企业生产的150批次产品。

本次抽查,共抽查样品150批次,经检验,149批次样品实物质量合格,1批次样品实物质量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0.67%。

本次抽查,有1批次化学试剂-硝酸不合格,规格为分析纯,不合格项目为:铁(Fe),生产企业为云南杨林工业开发区汕滇药业有限公司,其执行标准为GB/T 626-2006 《化学试剂 硝酸》,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本期通报仅代表所抽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三、工作要求

针对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问题企业所在辖区市场监管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认真做好结果处理工作,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销售企业要记入信用记录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公示;对公告后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要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此外,要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主动召回存在缺陷产品,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