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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通报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云南省珠宝玉石、贵金属饰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情况通报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云南省珠宝玉石、贵金属饰品产品质量

监督抽查的情况通报


为加强全省重点区域珠宝玉石、贵金属及其镶嵌饰品的质量监管,维护消费者利益,202169月,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部分州、市组织开展上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监督抽查的主要产品是珠宝玉石(翡翠类)、贵金属饰品(以银饰品为主),抽样对象为生产加工企业、主要批发经销企业、主要零售企业,涉及区域为昆明市、大理州、丽江市、迪庆州、腾冲市、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的主要旅游景区、景点和群众热点消费区域。

二、抽查结果分析

本次监督抽查覆盖130家企业共300个批次的产品。经检验,实物质量合格的有300个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0

此外,本次监督抽查还发现,标签标识有242个批次合格,58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9.33%。标签标识不合格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没有标注经营者、价格;无规格;无标签标识。

本期通报仅代表所抽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三、工作要求

针对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问题企业所在辖区市场监管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认真做好结果处理工作。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销售企业要记入信用记录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公示。此外,要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主动召回存在缺陷产品,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


附件:2021年云南省珠宝玉石及贵金属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受检产品及检验结果不合格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