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2210590007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2-02-25 17:23 公文范围:公开
2021-2022年云南省食品相关产品
(第一批)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2021年7月—2022年1月,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现将第一批监督抽查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2022年云南省食品相关产品(第一批)质量监督抽查覆盖的产品品种主要有食品用洗涤剂、食品接触用纸容器、食品接触用非复合膜、袋、一次性筷子和婴幼儿塑料奶瓶。
(一)食品用洗涤剂
本次食品用洗涤剂产品监督抽查检验的项目主要有:外观、气味、稳定性、总活性物含量、pH、去污力、荧光增白剂、甲醇、甲醛、砷(以砷计)、重金属(以铅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本次监督抽查,共覆盖了昆明、昭通、曲靖、文山、玉溪、大理、丽江等7个州市46家企业生产、销售的60批次样品。经检验,抽查的60批次样品中,59批次样品实物质量合格,1批次样品实物质量不合格,实物质量批次抽查合格率为98.33%,不合格发现率为1.67%。涉及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
(二)食品接触用纸容器
食品接触用纸容器是指直接用于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纸制品和复合纸制品。本次食品接触用纸容器产品监督抽查检验的项目主要有:抗压强度、抗压性能、容量偏差、感官指标等。
本次监督抽查覆盖了14个州、市,抽查73家企业的102批次产品,经检验,88批次样品实物质量合格,14批次样品实物质量不合格,实物质量批次抽查合格率为86.27%,不合格发现率为13.73%。涉及不合格项目为抗压强度、抗压性能、容量偏差、感官指标、95℃±5℃油(30min)等。
(三)食品接触用非复合膜、袋
食品接触用非复合膜、袋是指以各种化学树脂:聚乙烯、聚丙烯、聚酯、聚氯乙烯、聚偏二氯乙烯、聚苯乙烯、尼龙等为原料加以各类助剂,通过不同的加工工艺生产出的用于包装的塑料单层膜、袋,属于生产许可类产品,主要有两种成型加工工艺:挤出吹塑和挤出流延。
本次监督抽查覆盖我省13个市、州的63家企业的87批次产品。经检验,83批次样品质量合格,4批次样品质量不合格,实物质量批次抽查合格率为95.40%,不合格发现率为4.60%。涉及不合格的品种及项目为:商品零售包装袋(标识)、PE保鲜膜(气体透过率偏差)。
(四)一次性筷子
一次性筷子指使用一次就丢弃的筷子,又称为“卫生筷”、“方便筷”。一次性筷子根据材质不同分为一次性木筷和一次性竹筷。本次监督抽查覆盖昆明市、丽江市、玉溪市、大理州、迪庆州等13个市、州的50批次一次性竹筷样品。经检验,50批次样品全部合格,实物质量批次抽查合格率为100%,不合格发现率为0。
(五)婴幼儿塑料奶瓶
本次婴幼儿塑料奶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重点关注的品种是PPSU材质奶瓶,抽查区域涉及大理州、楚雄州、迪庆州、文山州、普洱市、玉溪市等6个市、州的13批次样品。经检验,13批次样品全部合格,实物质量批次抽查合格率为100%,不合格发现率为0。
本期通报仅代表所抽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二、工作要求
针对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企业所在辖区市场监管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认真做好结果处理工作,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销售企业要记入信用记录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公示;对公告后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要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此外,要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主动召回存在缺陷产品,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
附件:2021-2022年云南省食品相关产品(第一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受检产品不合格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