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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监管
2021-2022年云南省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农业用聚乙烯吹塑棚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2021-2022年云南省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农业用聚乙烯吹塑棚膜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为进一步加强对云南省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农业用聚乙烯吹塑棚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2021720222,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农业用聚乙烯吹塑棚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

本次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产品监督抽查检验的项目主要有:拉伸负荷、断裂伸长率、直角撕裂负荷、厚度。

本次监督抽查,覆盖了昆明、曲靖、红河、玉溪、普洱、楚雄、大理、临沧8个(州)市的生产、流通领域,共抽取89批次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样品。经检验,抽查的89批次样品中,88批次样品实物质量合格,1批次样品实物质量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12%。不合格项目涉及:厚度极限偏差和平均厚度偏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生产过程控制不严。

(二)农业用聚乙烯吹塑棚膜

本次农业用聚乙烯吹塑棚膜产品监督抽查检验的项目主要有:拉伸强度(纵、横向)、断裂伸长率(纵、横向)、直角撕裂强度(纵、横向)、透光率、雾度。

本次监督抽查,覆盖了昆明、曲靖、红河、玉溪、普洱、楚雄、大理、临沧8个(州)市的生产、流通领域,共抽取31批次农业用聚乙烯吹塑棚膜样品。经检验,抽查的31批次农业用聚乙烯吹塑棚膜样品全部合格,抽查合格率为100%,不合格发现率0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抽查结果后处理。针对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企业所在辖区市场监管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认真做好结果处理工作,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销售企业要记入信用记录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公示;对公告后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要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主动召回存在缺陷产品,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

(三)加强质量技术帮扶。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技术帮扶和质量监管并重,组织行业专家或技术机构,帮助企业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或解决方案,促进产品质量整体提升。


附件:2021-2022年云南省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受检产品不合格情况汇总表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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