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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监管
2023年云南省化肥产品(第一批)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2023年云南省化肥产品(第一批)

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20231月至4月,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对化肥产品(复肥、磷肥、有机肥料)开展质量监督抽查,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结果情况

(一)复肥

复肥产品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包含复合肥料、复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硝基复合肥料等。本次监督抽查覆盖了昭通市、曲靖市、红河州等12个州,共抽取86批次样品经检验,抽查的86批样品中,70批次合格,16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8.60%。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有:养分(总养分、总氮、有效磷、氧化钾、硝态氮等)、有毒有害物质(重金属)含量、粒度和包装标识

(二)磷肥

磷肥产品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本次监督抽查涉及的品种有过磷酸钙、钙镁磷肥、肥料级磷酸氢钙等。抽样区域覆盖了昆明市、曲靖市、红河州12个州,共抽取102批次样品经检验,抽查的102批样品中,58批次合格,4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43.14%。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有:养分或主要成分(有效磷、水溶性磷、硫、中量元素、微量元素、有机质、腐植酸等)、有毒有害物质(重金属)、游离酸、细度、水分和包装标识

(三)有机肥料

有机肥料是指来源于植物和(或)动物,经过发酵腐熟的含碳有机物料,其功能是改善土壤肥力、提供植物营养、提高作物品质。本次监督抽查抽样区域覆盖了玉溪市等3个州、市,共抽取5批次样品,经检验,5批次均不合格。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有:养分、有机质、酸碱度和水分。

本期通报仅代表所抽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二、工作要求

针对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问题企业所在辖区市场监管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认真做好结果处理工作,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销售企业记入信用记录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公示;对连续两年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加大惩治力度;涉及的不合格企业在复查合格前,不得恢复生产、销售同一产品。此外,要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主动召回存在缺陷产品,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

 

附件:1.2023年云南省复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受检产品及检验结果汇总表

2.2023云南省磷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受检产品及检验结果汇总表

3.2023年云南省有机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受检产品及检验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