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局长信箱 |网站地图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质量安全监管
2023年云南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2023年云南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

容器产品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2023年,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是指:包装、储运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产品。

本次监督抽查覆盖的主要品种有:钢桶、金属桶罐、塑料容器三大类产品,抽查产品覆盖了我省主要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主要检验项目为:外观、尺寸、气密试验、液压试验、跌落试验、堆码试验、提梁提环强度试验。

二、抽查结果分析

本次监督抽查覆盖昆明市、玉溪市和红河州三个州、市,同时也是我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的主要生产区,共抽取16家生产、使用单位的20批次样品。

经检验,抽查的20批次样品中,19批次样品实物质量合格,1批次样品(工业用薄钢板圆罐)不合格,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5.00%,不合格发现率为5.00%。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为液压试验。

该液压试验不合格样品在进行液压试验时压力尚未达到规定值出现崩盖现象。生产企业应从原材料质量(钢板厚度)和装配工艺(桶盖与桶顶的配合公差)两个方面查找问题,抓好整改。

本期通报仅代表所抽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有关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形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闭环。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涉嫌假冒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生产单位,要开展约谈。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督促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省局将加强抽查结果处置情况的跟踪督办,并视情通报。

 

附件:2023年云南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受检产品及检验结果汇总表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