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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通报
2023年云南省珠宝玉石和贵金属饰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2023年云南省珠宝玉石和贵金属饰品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2023年,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对珠宝玉石和贵金属饰品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珠宝玉石是对天然珠宝玉石和人工珠宝玉石的统称,可简称宝石。天然珠宝玉石是指由自然界产出,具有美观、耐久、稀少性,具有工艺价值,可加工成饰品的矿物或有机物质等,分为天然宝石、天然玉石和天然有机宝石。人工宝石是指完全或部分由人工生产或制造用做饰品的材料(单纯的金属材料除外),分为合成宝石、人造宝石、拼合宝石和再造宝石。贵金属是指金、银和铂族金属的统称,其贵金属合金为贵金属与其他元素组成的合金。

本次监督抽查的标准依据为:珠宝玉石类GB/T 16552-2017《珠宝玉石 名称》、GB/T 16553-2017《珠宝玉石 鉴定》、GB/T 16554-2017《钻石分级》。贵金属类:GB 11887-2012《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及第 1 修改单、GB/T 18043-2013《贵金属首饰含量的无损检测方法 X 射线荧光光谱法》。标签标识DB53/68-2018《珠宝玉石、贵金属饰品标签标识》。

本次监督抽查覆盖了昆明市、大理州、丽江市、迪庆州、保山市、德宏州、西双版纳州等7个州、市的主要旅游景区景点、生产加工区和市场,具体抽样对象涉及生产加工企业、批发企业、零售企业、网络直播间等139家企业,共抽取样品407批次。样品以云南旅游特色产品珠宝玉石(翡翠类、琥珀类)、贵金属(金、银饰品)为主。

经检验,抽查的407批次样品中,406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0.25%。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为:实物质量。受检单位为丽江市古城区日青天藤馆手工艺品编织经营

此外,本次监督抽查中共发现65批次产品存在标签标识问题,其中52批次为无标签标识,13批次为有标签标识但无产品名称,属于标识不规范。

本期通报仅代表所抽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二、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有关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形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闭环。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涉嫌假冒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生产单位,要开展约谈。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督促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省局将加强抽查结果处置情况的跟踪督办,并视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