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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监管
2024年云南省电动自行车充电器、起动用铅酸蓄电池和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2024年云南省电动自行车充电器起动用

铅酸蓄电池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式铅酸

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对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和起动用铅酸蓄电池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对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生产领域覆盖性抽查,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一)电动自行车充电器

本次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监督抽查主要检验项目有:输入功率和电流、空载直流输出电压、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机械强度、布线、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过载保护、输入、输出线及插头、安全标志和说明书等。抽样区域覆盖昆明市、保山市和楚雄州等13个州、市,在销售领域抽查33批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样品。经检验,33批次样品均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0

(二)起动用铅酸蓄电池

起动用铅酸蓄电池是专为汽车、摩托车、船舶和其他内燃机启动而设计的电池。本次监督抽查主要检验项目有:20小时率容量、储备容量抽查区域为昆明市、大理州和曲靖市,在10家销售企业抽取10批次样品。经检验,抽查的10批次样品8批次合格,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0%。涉及的不合格项目有:20小时率容量、储备容量。

(三)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本次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监督抽查为今年国抽联动覆盖性抽查的补充,以实现在生产领域应抽尽抽,全面掌握质量安全状况。主要检验项目为:外观、2hr容量、大电流放电、低温容量(-18℃低温容量、-10℃低温容量)、快速充电能力等。经检验,抽查的2批次样品,1批次样品不合格。涉及的不合格项目有:大电流放电。

本期通报仅代表所抽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二、工作要求

针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省局按照“即即检、即报告、即处置”的要求开展工作,检验结果异议期满交由受检单位辖区监管部门处置。有关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据《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形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闭环。要进一步强化对流通领域的监督抽查和检查力度,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涉嫌假冒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生产单位,要开展约谈。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督促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省局将加强抽查结果处置情况的跟踪督办,并视情通报。

 

附件﹕2024年云南省起动用铅酸蓄电池和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受检产品检验不合格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