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2510590007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02-12 17:43 公文范围:公开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024年全省
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现将2024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通报如下。
一、特种设备基本情况
(一)特种设备登记数量情况
截至2024年底,全省登记特种设备数量36.06万台(套)。其中锅炉5459台、压力容器9.31万台、电梯19.65万部、起重机械4.04万台、客运索道38条、大型游乐设施806台(套)、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2.42万台。另有气瓶622.5万只、压力管道18304千米。(见图1)
图1 2023年和2024年分类设备数量及增长率
同比2023年,2024年特种设备数量变化较大的是气瓶增加38.3%、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增加11.4%、压力容器增加8.7%、电梯增加7.3%、压力管道减少14.9%、锅炉减少5.4%,大型游乐设施和起重机械有小幅增长,客运索道保持不变。
(二)特种设备生产、充装及作业人员许可情况
截至2024年底,全省共有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充装单位863家,其中,持有许可证863张,其中设计单位30家,持有许可证30张,制造单位67家、持有许可证67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303家,持有许可证303张,移动式压力容器及气瓶充装单位463家,持有许可证463张。全省共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25.5万张。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检测情况
截至2024年底,全省共设置县级(包含)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146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16个、县级129个。全省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证共计4807人,A证60人,B证4748人。全省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累计检查特种设备相关单位8.6万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问题隐患8.8万余个,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1.2万余份,立案查办1352件,查封、扣押设备5239台(套),全力保障特种设备安全平稳运行。
截至2024年底,全省共有综合性检验机构20家,包含3家行业检测机构和1家企业自检机构,有无损检测机构6家,气瓶检验机构95家,安全阀校验机构11家,电梯检测机构1家,两工地检验机构3家。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28.46万台(套)当年应检设备进行检验,其中定期检验26.23万台(套),制造、安装及改造过程监督检验2.23万台(套),检验机构共发现并督促企业消除安全隐患4.11万个。
二、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
2024年,全省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3起,死亡3人,均为特种设备一般事故。与2023年相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3人,下降50%,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1.事故特点。2024年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按设备类别划分,起重机械一般事故1起、死亡1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一般事故2起、死亡2人,均发生在特种设备使用环节。
2.事故原因。2024年,全省发生的3起特种设备事故,均已结案。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3起事故均发生在使用环节,事故与设备本体无直接关联,均为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一是叉车操作人员在视线受阻且无人指挥的情况下仍违反操作规程正向行驶,导致撞人造成事故。二是起重机操作人员起吊时违反操作规程站在起重机械吊运的物料钢板上,且钢板仅有一端夹紧,导致起吊过程中钢板和人员翻落造成事故。三是叉车操作人员停工离开时未按规定拔出车钥匙,另一名人员无证违规操作叉车,导致叉车倾覆造成事故。
(二)安全风险及隐患问题分析
综合全年事故原因及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分析,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未能有效执行,不按规定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甚至聘用无证人员进行操作;二是安全意识不强,资金投入不足,教育培训不到位,操作人员技能较差或违章操作;三是健全并运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不到位;四是劳务派遣或第三方使用单位安全管理缺位,针对叉车、起重机械等流动性大的设备和监管链条较长的项目,派出单位或协议使用单位对相关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存在盲区漏洞。
2.维护保养单位履职不到位。一是资源配置不满足维保单位履职条件,技术人员、作业人员不足,检验检测仪器缺失或不在检定有效期内,特别是异地开展维保时人员、设备配置不齐,影响维保质量;二是维保单位不按维保质量体系、维保质量要求落实维保,管理混乱,维保人员责任心不强,导致维保质量差,影响设备正常使用,存在较大隐患风险;三是维保人员虚假维保的情况仍然存在。
三、2024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主要工作情况
(一)扎实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紧盯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行业领域特种设备企业开展系统性隐患排查整治。一是组织开展全省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检查,累计检查电梯维保单位2600家次,以近一年困人高发、投诉举报频繁的电梯为线索抽查7113家使用单位,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隐患7890个,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967份,立案查办144件;二是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查47家化工企业、90家工贸企业、85家涉旅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发现并督促企业整改问题隐患3684个,立案查处36件;三是组织开展医疗机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累计检查医疗机构2769家次,发现并完成隐患整改1234个,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59份,立案查处23件;四是纵深推进市场监管部门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全省共检查燃气管道使用单位1186家次、压力管道元件生产单位48家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86份,组织约谈或警示教育364人次,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674个,立案查处3件;五是实施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检查41个考试机构,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79个,核查作业人员证书27247本,发现虚假证书2本、无证上岗人员21人,移交公安机关问题线索2件。
(二)努力筑牢特种设备安全基础防线
一是以全面推动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两个规定”为牵引,督促全省5.3万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配备安全总监、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完善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应急处置“四张清单”,对1394个重大安全风险实施清单管理;三是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年行动,组织105家检验检测机构1230名持证人员开展自查和现场抽查,从严规范检验检测行为;四是全面开展云南省电梯社会共治服务平台建设,“一梯一码”对全省电梯实施赋码监管,积极推动构建电梯多元共治新格局;五是严格落实节假日和两会、暑期汛期等重点时段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求,全力做好南博会等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
(三)着力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能力素质
一是对全省城镇燃气企业、涉旅和医疗机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电梯维保单位及部分电梯使用单位共计3767余家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安全教育七讲”增强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查不出来、改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以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和电梯社会共治平台应用为重点,开展宣贯培训29次覆盖6657人;三是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针对不同业务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面向基层一线培训监管执法人员1150余人;四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全国特种设备安全日”宣传活动;五是在昆明市禄劝县轿子山风景区和昆明市西山风景区举办因地震灾害导致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四)积极推动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贯彻落实《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及市场监管总局实施意见,强化锅炉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监管模式,严把新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入口,委托省特检院提供技术支持,对全省23家在用工业锅炉使用单位开展节能监督检查,对16台燃生物质工业锅炉和16台燃天然气工业锅炉实施能效测试,督促企业提高节能意识,提升节能降耗减排水平。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