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2610590011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2026-03-12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6-03-16 17:45 公文范围:公开
2025年云南省电动汽车充电桩等11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2025年,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电动汽车充电桩(直流、交流)、绝缘工器具、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机动车辆制动液、汽车车窗玻璃遮阳膜、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汽车用制动器衬片、起动用铅酸蓄电池、汽车轮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和运动头盔等11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一)电动汽车充电桩(直流、交流)
充电桩是指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充电的专用供电装置,可根据安装位置分为公共充电桩、家用充电桩,根据充电方式分为交流充电桩和直流充电桩两大类。本次监督抽查主要检验项目有:绝缘电阻、介电强度、保护接地导体连续性的持续抽检、接触电流、非正常条件下充电结束停机、充电连接控制时序、供电网断电、急停(仅直流桩)、温度要求和冲击耐压。在昆明、曲靖、红河3个州(市)8家生产、销售单位抽查9批次产品,发现3批次不合格产品,不合格项目为:非正常条件下充电结束停机。
(二)绝缘工器具
本次绝缘工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涉及的品种为绝缘手套和绝缘鞋。主要检验项目为工频耐压试验(耐压和泄漏电流)。在昆明市2家销售单位抽查8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三)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
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是以防冻剂、缓蚀剂等原料复配而成的,,用于机动车发动机冷却系统中,,具有冷却、防腐、防冻、防结垢等作用的功能性液体。本次监督抽查主要检验项目有:冰点、沸点、pH值、玻璃器皿腐蚀、泡沫倾向。在昆明、玉溪、楚雄等9个州(市)18家销售单位抽查20批次产品,发现3批次不合格产品,不合格项目为:冰点、玻璃器皿腐蚀。
(四)机动车辆制动液
制动液是机动车液压制动系统和液压离合系统中传递制动压力的液态介质,用于液压制动系统或液压离合系统的车辆中,起传递制动能量、散热、防腐蚀及润滑等作用。本次监督抽查主要检验项目有:运动黏度(-40℃、100℃)、平衡回流沸点(ERBP)、湿平衡回流沸点(WERBP)、 pH值、蒸发性能。在昆明、玉溪、楚雄等8个州(市)23家销售单位抽查25批次产品,发现4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有:运动黏度(-40℃)、平衡回流沸点(ERBP))、蒸发性能(100℃±2℃,168h±2h)(蒸发损失、残余物性质)蒸发损失、pH值等。
(五)汽车车窗玻璃遮阳膜
汽车车窗玻璃遮阳膜又称为太阳膜或者防爆隔热膜,贴于车辆前后挡风玻璃、侧窗玻璃以及天窗上,具有阻挡紫外线,减轻车内物品以及人员因紫外线照射造成的损伤等功能。本次监督抽查主要检验项目有:可见光透射比、可见光反射比、太阳光透射比、紫外线透射比。在普洱、大理、丽江等5个州(市)5家销售单位抽查10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六)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
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是专门用于清洁汽车挡风玻璃的高效清洗剂。本次监督抽查主要检验项目有:冰点、pH值、相容性、对橡胶的影响、对塑料的影响、热稳定性。在昆明、大理、保山等7个州(市)9家生产、销售单位抽查10批次产品,发现1批次不合格产品,不合格项目为:对橡胶的影响。
(七)汽车用制动器衬片
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是汽车制动系统的核心部件之一,涵盖了摩擦块(总成中用于制动的关键部位)、承载件(总成中用于安装固定制动衬片的零件)和金属背板(承载制动衬片的部件)。本次监督抽查主要检验项目有:有害成分限量(石棉)和剪切强度。在昆明、曲靖、保山等9个州(市)17家销售单位抽查20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八)起动用铅酸蓄电池
起动用铅酸蓄电池是专为汽车、摩托车、船舶和其他内燃机启动而设计的电池。本次监督抽查主要检验项目有:20小时率容量 、蓄电池型号、尺寸、端子尺寸和极性、储备容量、充电接受能力、电解液保持能力。在昆明、昭通、文山等4个州(市)10家销售单位抽查12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九)汽车轮胎
汽车轮胎是汽车的最重要组成部件之一,按用途可分为载重汽车轮胎和轿车轮胎。汽车轮胎按胎体结构不同可分为充气轮胎和实心轮胎,现代汽车绝大多数采用充气轮胎。本次抽查涉及的产品品种为轿车轮胎和轻型载重汽车轮胎,主要检验项目有:新胎外缘尺寸、胎面磨耗标志高度、强度性能、耐久性能、低气压性能、高速性能和无内胎轮胎脱圈阻力等。在全省16个州(市)33家销售单位抽查56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是用于降低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客在事故中头部伤害的防护装具,由壳体、缓冲层、舒适衬垫、佩戴装置、护目镜等部件构成。本次监督抽查主要检验项目有:视野、固定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性能、耐穿刺性能(低温)、头盔吸收碰撞性能(低温)。在昆明、大理、保山等13个州(市)41家销售单位抽查45批次产品,发现24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有: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低温)、耐穿透性能(低温)等。
(十一)运动头盔
运动头盔是指在运动过程中,用来吸收撞击能量,减少佩戴者头部意外伤害的装具。本次监督抽查主要检验项目有:头盔视野、头盔佩戴装置稳定性、头盔佩戴装置强度性能、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低温)。在昆明、曲靖、丽江等6个州(市)11家销售单位抽查13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本期通报仅代表所抽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二、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有关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形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闭环。
在下一步工作中,要进一步强化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实行规范化、科学化生产,严把原辅材料质量关,严格控制生产工艺过程,重视产品的出厂检验,避免不合格产品进入销售市场。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并实施跟踪抽查和重点监管。对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涉嫌假冒的、无证生产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督促抽查不合格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质量安全风险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省局将加强抽查结果处置情况的跟踪督办,并视情通报。
附件:2025年云南省电动汽车充电桩等5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受检产品检验结果不合格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