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2610590019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2026-03-11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6-03-13 11:54 公文范围:公开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025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现将2025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通报如下。
一、特种设备基本情况
(一)特种设备登记数量情况
截至2025年底,全省登记特种设备数量38.47万台(套)。其中锅炉5336台、压力容器9.85万台、电梯21.18万部、起重机械4.18万台、客运索道38条、大型游乐设施804台(套)、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2.66万台。另有气瓶777.5万只、压力管道18122千米。(见图1)

图1 2024年和2025年分类设备数量及增长率
同比2024年,2025年特种设备数量变化较大的是气瓶增加24.9%、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增加10%、电梯增加7.7%、压力容器增加5.8%、起重机械增加3.4%,大型游乐设施、锅炉、压力管道略有减少。
(二)特种设备生产、充装及作业人员许可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省共有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充装单位990家,其中设计单位34家,制造单位82家,安装改造修理单位374家,移动式压力容器及气瓶充装单位500家。全省共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29.2万张,全年严格加强作业人员考核发证管理,督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依规作业。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检测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省共设置县(含)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146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16个、县级129个。全省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证共计4807人,A证59人、B证4748人。2025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特种设备企业29093家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5345份,排查整改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2233个,立案查处932件,全力保障特种设备安全平稳运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省共有综合性检验机构20家(含3家行业检测机构和1家企业自检机构),另有无损检测机构6家,气瓶检验机构111家,安全阀校验机构17家,电梯检测机构1家,两工地检验机构3家。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27.98万台(套)当年应检设备进行检验,其中定期检验26.17万台(套),制造、安装及改造过程监督检验1.82万台(套)。
二、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
2025年,全省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2起,死亡2人,均为特种设备一般事故。与2024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下降幅度均为33.3%,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向好。
1.事故特点。2025年发生的2起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按设备类别划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一般事故1起、死亡1人,电梯一般事故1起、死亡1人,均发生在特种设备使用环节。
2.事故原因。2025年全省发生的2起特种设备事故,均已结案。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2起事故均发生在使用环节:一是叉车操作人员在视线受阻且无人指挥的情况下仍违反操作规程正向行驶,导致撞人造成事故;二是电梯制动器铁芯活动腔内遗留的金属定位销卡阻在两个制动器铁芯端面之间,导致制动力不足,引发事故。
(二)安全风险及隐患问题分析
综合全年事故原因及监督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分析,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部分中小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流于形式,“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执行不到位,对作业现场监督管控缺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技能不足,无证操作、违章操作等问题屡禁不止;劳务派遣单位安全管理缺位,对流动性大的特种设备及作业人员存在管理盲区。同时,企业安全投入不足、教育培训不到位,部分企业隐患排查不深不细、流于形式,未能及时闭环整改风险隐患。
2.维保单位履职尽责不到位,服务质量参差不齐。部分维保单位资源配置不足,技术人员、作业人员短缺,检验检测仪器缺失或超期未检,异地维保保障能力不足,难以满足履职要求。维保工作不规范,未严格按照维保质量体系及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内部管理混乱、维保人员责任心不强,导致维保质量不达标,甚至存在虚假维保、缺项漏项等问题,给特种设备正常运行留下安全隐患。
3.电梯自行检测规范不足,检测质量难以保障。部分检测机构未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开展电梯自行检测,质量管控不到位,检测的真实性、有效性不足,难以全面排查电梯运行安全隐患,增加电梯使用风险。
4.基层监管服务能力薄弱,风险防控水平不足。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监管服务能力不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贯力度不够,一线监管人员专业背景不足、业务能力薄弱,且骨干力量流失严重,影响监管执法的精准度和实效性。部分检验机构公益属性弱化,基础设施条件滞后、专业人员配置薄弱,检验检测能力难以匹配安全监管需求;同时公众对特种设备事故容忍度低,相关网络舆情易发多发,进一步增加了安全监管的压力和风险防控难度。
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狠抓隐患治理,守好安全底线。
一是扎实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牵引,扎实推进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锅炉安全提升行动等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开展锅炉安全提升行动,现场监督检查小型锅炉3692台、电站锅炉352台,发现并督促整改小型锅炉安全隐患1213项、电站锅炉安全隐患103项。开展工业氧气瓶排查整治,推动11290只工业氧气瓶采用保压阀,全省105家工业氧气瓶充装单位全部接入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推进化工企业特种设备排查整治,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1415项,已督促完成整改1270项。开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开展教育宣传205场次覆盖10224人次,督促504个园区落实场车安全管理责任。
二是深入开展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创新打造电梯“自动响应式”应急救援服务模式,形成“扫码即报警、多方协同救、全程可追溯”的现代化救援模式,实现“30分钟救援圈”,全省乘客电梯已全部纳入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管理。组织开展电梯维保单位监督检查,采取维保单位自查、州市实地检查、省局飞行检查机制,全面摸清全省282家电梯维保单位、1928个维保站点、5826名维保人员情况。组织对全省近20万部在用电梯开展制动器安全隐患排查,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456份,发现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1567项。组织对全省69家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移交立案线索19条,将资源条件不足或检测质量差的20家电梯检验机构清退出云南市场。
三是持续强化燃气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纵深推进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2023年以来全省累计出动4.3万人次开展全覆盖、多轮次监督检查,共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676份,查处案件262起,曝光典型案例20个,查办重大案件7个,惩治违法人员8人。
四是实施重点特种设备监督抽查。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提供技术支持,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全省196家工业气瓶充装单位、检验机构及工业气体(含天然气)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50家大型游乐设施台量大、A类大型游乐设施占比高的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对16个州市86家医疗机构开展安全监督抽查,对86家在用工业锅炉使用单位开展节能监督抽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隐患3304项,持续推动提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和节能管理水平。
(二)聚焦民生发展,拉升安全高线。
一是圆满完成重大活动安全服务保障任务。围绕“中国—南亚博会”“滇商大会”“华商聚云南”等重大活动,建立重大活动“三书两表”保障机制,提前部署调度、强化督导检查,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实现“重要点位零故障、服务保障零差错”的任务目标。
二是积极推动老旧设备更新改造。组织全省特种设备更新需求摸底,将421台(套)有更新需求的设备信息,书面报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力配合省设备更新专班和各重点领域设备更新牵头单位推动更新工作,对淘汰设备及时注销使用登记。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关于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实施方案》,2025年联合发文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3056台住宅老旧电梯更新,获批1581台更新。积极配合推进城市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办理告知更新改造燃气压力管道449千米,已完成监督检验155千米,其余正在安装和检验中;省、州(市)、县(区)三级联动,对11个州(市)39个县(区)58个更新改造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隐患24个,督促改造安装单位依法办理开工告知手续,申请改造安装监督检验,确保更新改造压力管道本质安全。
三是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落实《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及市场监管总局实施意见,强化锅炉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监管模式,开展锅炉数据清理,对全省5646台在用和停用锅炉的核心参数进行核对校正;结合在用工业锅炉使用单位节能监督检查,对85台锅炉开展能效测试,对测试发现热效率不符合要求的锅炉,现场指导企业查找原因,优化锅炉能效指标,促进提升锅炉安全和节能水平。
(三)完善监管制度,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完善监管机制。制定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责任清单》,压实责任对重大安全风险实施精准管控。修订印发《云南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指引(2025年版)》,指导基层实施精准检查、规范执法。
二是压实各方责任。深化运用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特种设备安全“三书一函”制度,全省发出15件挂牌督办通知书、194件约谈通知书、257件整改通知书、77件提醒敦促函,压实责任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
三是强化警示教育。通过“云南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刊发6起涉及特种设备违法典型案例。针对红河弥勒“10·18”电梯事故制作《电梯安全 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全省129个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把警示教育片作为开班首课融入各类培训工作,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四)夯实工作基础,提升治理水平。
一是安管力量更加完备。督促全省398家特种设备生产单位、4.8万余家使用单位按要求配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组织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能大比武、云南省第二十二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电梯安装维修工技能竞赛,选派2支电梯维保队伍参加全国“安康杯”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安全大比武;面向基层一线,组织4期培训班,培训670名监察和检验业务骨干。
二是群众参与更加广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质量月”“全国特种设备安全日”等活动;同步推动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关心、关注、参与特种设备安全。
三是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新提升。向省人民政府报送红河州弥勒市“10·18”电梯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报告。对昆明市盘龙区“2·18”电梯冲顶事故实施挂牌督办。在昆明市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组织客运索道应急救援演练;组织制订《云南省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充分发挥省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技术中心技术支撑作用,健全特种设备事故数据库,面向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征集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家库专家。
四是智慧监管建设取得新进展。升级改造“云南省特种设备综合管理系统”和“监管通”,新增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模块,同步建立事故隐患数据库,推动特种设备监督检查“电子化”、隐患管理“数据化”。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