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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监管
2025—2026年云南省移动电源等4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20252026年云南省移动电源等4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202510月至20263月,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移动电源、电动自行车电池、人造板、烹饪食品用家用电器和商用食品加工电热设备等4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一)移动电源

移动电源,俗称“充电宝”,具有交直流输入/输出功能,可为手机、平板电脑等供电或待机充电。本次监督抽查主要检验项目有:热灼伤(接触温度限值)、重物冲击、高温外部短路、挤压、热滥用等。在曲靖市、红河州和保山市等4个州(市)10家销售企业(含1家网络销售企业)共抽取14批次产品(其中4批次为网络销售商品),发现3批次不合格,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热滥用、热灼伤(接触温度限值)。

电动自行车电池

本次监督抽查涉及的品种为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主要检验项目有:2hr容量、大电流放电、能量密度、低温容量、快速充电能力、防爆能力等。在昆明市、红河州和曲靖市等7个州(市)16家生产、销售企业抽取20批次产品,发现2批次不合格,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低温容量。

人造板

人造板是以木材或非木材植物纤维材料为主要原料制成的板材或成型制品,包括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等。本次监督抽查主要检验项目有:含水率、静曲强度、甲醛释放量、吸水厚度膨胀率、内结合强度、密度、内胶合强度、表面耐污染腐蚀和表面耐磨等。在昆明市、文山州和普洱市等4个州(市)33家生产、销售企业抽取52批次产品,发现8批次不合格,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甲醛释放量、密度。

(四)烹饪食品用家用电器和商用食品加工电热设备

烹饪食品用家用电器和商用食品加工电热设备是指以电为加热能源的家用和商用食品加工或饮食加工器具,包括电压力锅、电饭锅、电热水壶、电炒锅和空气炸锅等。本次监督抽查主要检验项目有: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瞬态过电压、泄漏电流、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电气间隙爬电距离等。在昆明市、昭通市和曲靖市等13个州(市)67家生产、销售企业抽取180批次产品,发现7批次不合格,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泄漏电流、结构、内部布线、接地措施、接地电阻、输入功率或电流。

本期通报仅代表所抽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二、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有关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形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闭环。

在下一步工作中,要进一步强化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实行规范化、科学化生产,严把原辅材料质量关,严格控制生产工艺过程,重视产品的出厂检验,避免不合格产品进入销售市场。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并实施跟踪抽查和重点监管。对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涉嫌假冒的、无证生产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督促抽查不合格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质量安全风险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省局将加强对抽查结果处置情况的跟踪督办,并视情通报。

 

附件:20252026年云南省移动电源等4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受检产品检验结果不合格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