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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通报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木器涂料胶粘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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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32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木器涂料胶粘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为了进一步加强室内装饰装修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保障使用者、消费者人身健康安全,20197月至10月,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室内装饰装修用木器涂料、胶粘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被抽查产品情况

1.室内装饰装修用木器涂料

室内装饰装修用木器涂料(俗称木质家具漆和木质地板漆),用于木质家具、木质地板、木质门窗等的涂装装饰和防护。本次室内装饰装修用木器涂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检的产品包括溶剂型木器涂料和水性木器涂料2类。

2.胶粘剂

胶粘剂是一种粘和性较好的物质,能将两种或者多种物体粘合在一起,固化后有一定强度,通常称为粘合剂、胶粘剂或粘接剂。

胶粘剂有很多种类,按其来源分为天然胶粘剂和合成胶粘剂;按主要成分分为有机胶粘剂和无机胶粘剂;按溶质分为水基型胶粘剂、溶剂型胶粘剂和本体型胶粘剂3类。本次抽查抽检的产品包括溶剂型胶粘剂和水基型胶粘剂2类。

(二)检验依据

1.室内装饰装修用木器涂料

本次监督抽查的检验依据主要有:《GB 18581-2009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和《GB 24410-2009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水性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2.胶粘剂

本次监督抽查的检验依据主要有:《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0982-2014建筑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和《HG/T 2727-2010聚乙酸乙烯酯乳液木材胶粘剂》。

(三)主要检验项目

1.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苯含量、(甲苯、二甲苯、乙苯)含量总和、卤代烃(二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四氯化碳)、游离二异氰酸酯(TDIHDI)、可溶性重金属含量(铅、铬、镉、汞)。

2.水性木器涂料产品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苯系物含量(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总和)、乙二醇醚及其酯类含量(乙二醇甲醚、乙二醇甲醚醋酸酯、乙二醇乙醚、乙二醇乙醚醋酸酯、二乙二醇丁醚醋酸酯)、游离甲醛、可溶性重金属含量(铅、铬、镉、汞)。

3.溶剂型胶粘剂

标注执行标准为GB 18583的产品检验项目:游离甲醛、苯含量、(甲苯+二甲苯)含量、甲苯二异氰酸酯(仅适用于聚氨酯类胶粘剂)、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总挥发性有机物。

标注执行标准为GB 30982的产品检验项目:苯含量、(甲苯+二甲苯)含量、甲苯二异氰酸酯(仅适用于聚氨酯类胶粘剂)、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总挥发性有机物。

4.水基型胶粘剂

外观、不挥发物、pH值、粘度(以上4项仅适用于产品包装标注的执行标准为HG/T 2727或被抽查单位确定的执行标准为HG/T 2727的产品)、游离甲醛、苯含量、(甲苯+二甲苯)含量、总挥发性有机物。

二、抽查情况分析

(一)室内装饰装修用木器涂料

本次抽查,共抽查昆明、曲靖、玉溪、楚雄等4州市31家企业生产和销售的40批次样品(其中生产领域4批、流通领域36批)。

经检验,抽查的31家企业抽查样品全部合格,企业抽查合格率为100.00%。抽查的40批次样品实物质量均合格,实物质量批次抽查合格率为100.00%。

(二)胶粘剂

本次抽查,共抽查昆明、曲靖、昭通、玉溪、红河、楚雄、大理等7州市45家企业生产和销售的60批次样品(其中生产领域2个批次,流通领域58个批次)。

经检验,抽查的45家企业中,22家抽查样品全部合格,企业抽查合格率为48.89%。抽查的60批次样品中,37批次样品实物质量合格,实物质量批次抽查合格率为61.67%,不合格发现率为38.33%

本期通报仅代表所抽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三、主要质量问题

本次胶粘剂产品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一)卤代烃含量不合格

本次抽查,有22批次溶剂型胶粘剂样品卤代烃(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含量)不合格,最高达到433 g/kg,超过GB 18583规定的限量值(≤50 g/kg8倍多。

造成溶剂型胶粘剂中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含量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

1.生产企业对原材料采购的控制不严格,采购的有机溶剂中可能会含有过高含量的卤代烃,用于产品生产后,导致胶粘剂产品的卤代烃含量偏高;

2.一些生产企业生产控制不严,在胶粘剂产品中使用了超量的卤代烃作为溶剂。

(二)苯含量不合格

本次抽查,在上述22批次卤代烃含量不合格的溶剂型胶粘剂样品中,有6批次样品苯含量不合格。

(三)游离甲醛不合格

本次抽查,有1批次水基型胶粘剂样品游离甲醛不合格。

导致水基型胶粘剂中游离甲醛含量偏高的可能原因有:

1.生产企业对原材料采购的控制不严格,可能会直接使用含有缩甲醛树脂的乳液来生产胶粘剂产品,而缩甲醛树脂中未完全聚合的甲醛含量偏高,就会导致产品中的游离甲醛不合格;

2.不排除有一些生产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投机取巧,直接在胶粘剂产品中加甲醛作为防腐剂和阻聚剂使用。

(四)不挥发物不合格

本次抽查,有1批次水基型胶粘剂样品不挥发物不合格。

水基型胶粘剂的不挥发物是指胶粘剂经一定温度烘烤后的不挥发性残留物含量,并不会直接影响人身健康安全。

导致水基型胶粘剂中固体含量不合格的可能原因是企业对产品质量标准理解不到位。

此外,通过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生产企业质量内控机制不落实,出厂质量检验不到位,把关不严,导致不合格的产品流入市场。

四、工作要求

针对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问题企业所在辖区市场监管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认真做好结果处理工作。同时要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立案查处情况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1:2019年云南省木器涂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受检产品及检验结果汇总表.xls

附件2:2019年云南省胶粘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受检产品及检验结果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