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2010590031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0-03-31 09:59 公文范围:公开
第 36 期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年3月31日 |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车用尿素水溶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情况通报
为加强对车用尿素水溶液(AUS32)产品质量安全监管,2019年四季度,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车用尿素水溶液(AUS32)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被抽查产品情况
车用尿素水溶液即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尿素水溶液,是用不含其他任何添加物的专用尿素与纯水一起配制的水溶液,该溶液中尿素含量为32.5%,简称AUS 32。车用尿素水溶液使用在柴油车选择催化还原系统(SCR)中,将排气中的氮氧化物还原成氮气和水,减少柴油车尾气中的氮氧化物污染,降低颗粒物排放。
(二)产品标准及检验项目
车用尿素溶液执行标准为GB 29518-2013 《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 尿素水溶液 (AUS32)》。检验项目为:尿素含量、密度、折光率、碱度、缩二脲、醛类、不溶物、磷酸盐、钙、铁、铜、锌、铬、镍、铝、镁、钠、钾。
二、抽查情况分析
本次抽查涉及昆明、红河、玉溪、曲靖、楚雄、大理、昭通、文山、保山、德宏、丽江、西双版纳、迪庆等13 个州、市,共抽取4家生产企业4批次样品和69 家流通企业75批次样品,共计73家企业79 批次样品。
经检验,抽查的79 批次样品中,70批次样品实物质量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1.39%。其中,抽查的73 家企业中,65 家抽查样品全部合格,企业抽查合格率为89.04%;4家生产企业抽查样品全部合格,生产企业抽查合格率为100.00%;69家销售企业中,61家抽查样品全部合格,流通领域抽查合格率为88.41%。
本期通报仅代表所抽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三、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尿素含量、密度和折光率不合格
GB 29518-2013《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 尿素水溶液 (AUS32)》规定,尿素含量(%):31.8~33.2;密度(kg/m3,20℃):1087.0~1093.0;折光率:1.3814~1.3843。本次抽查中,有8批次样品尿素含量低于标准要求的范围,且密度和折光率不符合标准要求。尿素含量是车用尿素水溶液产品质量的关键性指标,密度、折光率与尿素含量具有对应关系。尿素含量直接影响柴油车尾气中氮氧化物的还原效率,标准要求的尿素浓度是产品有效使用的最适宜浓度范围。在SCR还原系统中,尿素浓度过高或过低不仅不能提高氮氧化物的转化效率,反而会造成氨气的滑失,对空气形成二次污染。此外,尿素含量还会影响尿素水溶液的结晶点,含量为32.5%时结晶点最低。尿素含量不合格会导致结晶点升高,当温度较低时,容易产生结晶,堵塞尿素输液管及喷嘴。AUS 32专用尿素是车用尿素水溶液产品的主要原料,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降低尿素的加入量,是造成上述指标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二)醛类不合格
GB 29518-2013《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 尿素水溶液 (AUS32)》规定,醛类不大于5 mg/kg。本次抽查中,有3批次样品醛类含量超过标准要求。车用尿素水溶液产品生产原料为专用尿素和纯水,所用的专用尿素是仅含有痕量缩二脲、氨和水,不含醛和其他物质(如抗结块剂),且不含硫和硫化物、氯化物、硝酸盐和其他化合物的尿素。当醛类物质超过标准要求时,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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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R系统中催化剂涂层造成影响而降低催化剂的寿命。一些生产企业为谋取暴利,在车用尿素水溶液生产过程中以价格低的其他尿素替代价格高的专用尿素,是导致醛类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四、工作要求
针对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问题企业所在辖区市场监管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认真做好结果处理工作,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销售企业记入信用记录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公示。此外,要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
附件:2019年云南省车用尿素水溶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受检产品及检验结果汇总表.xlsx
(此件公开发布)